学生工作
一、申请资格
凡符合社会活动奖学金评审条件者均可申请,评审条件详见《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社会活动奖可与其他奖项兼得。
二、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8日下午16:00止。
三、申请方式
(一)填写《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0-2021学年社会活动奖学金申请》(见附件)并打印,与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用订书机装订在一起后,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自助投递在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B楼219室学工办“社会活动奖学金”的抽屉里。
(二)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扫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扫码前请先准备好社会活动经历的相关电子证明。
备注: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交
四、评选方式
学生提出申请后,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本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等额确定本学院拟推荐获奖的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学生处。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