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9-2020学年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通知及评审细则
发布时间:2020-11-20

一、评选对象

2019-2020学年同济大学全日制在校就读本科生(2020级新生除外)和学生团支部(2020级新生团支部除外)。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优秀学生(标兵)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考试成绩优良。

2、参评优秀学生的本科生须在2019-2020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19-2020学年获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3、所有参评学生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参评学生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须在良好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限班委、团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社团骨干、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等学生干部参评。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须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

3、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本科生须在2019-2020学年获三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社会活动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19-2020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6、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团支部凝聚力,严肃落实“三会两制一课”,严格按团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团支部活动。

2、团支部学习风气健康向上,整体成绩良好。

3、团支部中所有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4、积极开展支部组织生活并取得一定影响力,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活动,并在获评后积极创建上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5、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范围以学生团支部为主,如有特别突出的其他类型团支部也可参评。

三、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及优秀学生干部

1、每年接到上级团委通知后,由学院团委发布评选通知,所有在校学生进行申报,电子申报材料按要求上传,具体如下:

1)登记表(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2)书面申请陈述(1500字)。

3)各位申请者的支撑材料:楼长签署的一学年寝室卫生平均分。

2、学院评优委员会确定各年级的评优名额,汇编申请者一览表。

第一步,评优委员会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第二步,在保留的候选人中根据奖学金从高到低排序;第三步,如果候选人人数多于名额数,则根据其寝室年度卫生平均分对并列的末位候选人进行再次筛选;第四步,如果还存在并列的情况,则由学院评优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最终裁定;最后,形成学院优秀学生推荐名单。

3其中,优秀学生标兵申请者需进行统一公开答辩,由评优委员会以民主评议的方式形成推荐名单

4、学院评优委员会将评选的初步结果在学工办B219布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5、由学院评优委员会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核。

6、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由上级部门在第二学期发放奖状及奖金。

7、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与相关年级的辅导员反映情况。在查实情况后,辅导员将做出解释或更改名单,逾期不再受理。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每年接上级团委通知后,由学院团委发布评选通知,各班级团支部独立申报,电子申报材料由团支部书记按要求统一上传,具体如下:

1)登记表(详见附件5)。

2)书面申请陈述(2500字)。

3)支撑材料(至少包括该团支部指导教师的推荐信)。

2学院团委汇编申请集体一览表,申请者需进行统一公开答辩,由评优委员会以民主评议的方式形成推荐名单

3、学院评优委员会将评选的初步结果在学工办B219布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4、由学院评优委员会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核。

5、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由上级部门在第二学期发放奖状及奖金。

6、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与相关年级的辅导员反映情况。在查实情况后,辅导员将作出解释或更改名单,逾期不再受理。

(三)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及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由各学院在已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和五四红旗团支部中进行提名,每学院提名名额分别为1个(本研共用名额),并推荐至校团委,由校团委组织答辩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及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四、奖励办法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按同济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给予奖励。

五、评选时间及申报材料要求

1.电子材料提交起止时间:20201120日(周五)中午120020201122日(周日)晚上2400

2.优秀学生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答辩时间:20201123日(周一)中午1215-1330

3.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审时间:20201123日。

4. 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学院公示起止时间:20201124-202011301600(五个工作日)。

五、特别说明

2019-2020学年在新生院就读的2019级本科生在新生院参评。

 


附件1 关于评选表彰2019-2020学年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通知及评审细则.docx

附件2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doc

附件3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登记表.doc

附件4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附件5 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doc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本科生评奖评优委员会

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