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济大学学生参加2020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3

根据上海市《关于2020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019]9)、《关于将本市大学生纳入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沪人社医发[2011]45号)、《关于做好本市大学生医保过渡期结束后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医发[2014]37号)文件要求,我校2020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投保工作启动。为切实提高我校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特发布此通知,鼓励我校全体学生自觉自愿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一、参保对象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具有同济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预科生及非在职研究生。(不包含由单位派遣到我校就读、各类在职学习及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不包含国际学生)。

特殊情况说明如下:

1.学生2020因病、因事休学但未出国(境)的,应该参保。

2.学生在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在基本医疗保险的理赔范围,故2020全年出国境的可不参保,但学生2020年部分时间出国境的,应该参保。

3.目前在部队参军入伍学生2020年未退役,不需参保。如2020年退役回校复学,则需要参保。

二、享受医保的起止时间

1.参保学生经市医保审核通过后可享受2020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自202011-1231日止

2.2019级新生缴纳2020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自具有同济大学学籍之日起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至20201231日止。

3.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学、延长学制等手续的,如缴纳2020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将继续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若学生2020年毕业,就业后医保终止报销(到单位后办理相应的在职医保);如未就业,截止到当年1231日均可报销

三、保费缴纳标准

    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学校财务处网上缴费平台实行个人自主缴费,其缴费标准按照当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小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2020年度缴费标准为155//

    2019级春博在入学时已交费的,本次补交差价(25)即可。

四、定点医保机构

    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分院

五、参保缴费方式

    自愿参保的同学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自主缴费。同济大学财务处网上缴费平台:http://paycwc.tongji.edu.cn/payment/

    缴费时间:2019123日—20191210

    由于财务服务系统软件兼容性受限,请使用IE8及以上浏览器,或CHROME浏览器,以及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

六、特别提醒

1.注意缴费的截止日期、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或缴费失败,将视为不参加2020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即无法享受门急诊报销、门诊大病、住院等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凡不参加2020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请填写不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确认表(见附件一)。

3.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认表由各院系负责老师留院系存档,请将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学生汇总表(见附件二)于121517点前发送至邮箱:xueshengchu@tongji.edu.cn

4.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情况说明可登录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分院网站(http://shtjh.tongji.edu.cn/),或登录“同济大学师生健康保障系统”(http://yiliao.tongji.edu.cn)查询详细大学生医保制度内容

5.请务必通知到全校所有在籍学生,特别要关注特殊类型学生,不要有遗漏。

6.联系方式:

党委学工部、研工部:李老师 65984544

校医院:门诊办公室 刘医生 65983824;医务科 65988823

财务处:李老师 65980377


校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

校医院

校财务处

2019122

附件一 2020年同济大学学生不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确认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