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1.建筑设计(一)课程内容:
建筑设计(一)课程的内容限于以下三类:
(1)教学实践:在导师指导下作为助教参加本科生设计课程教学,在一个学期内完成,教学时数不少于36课时。在《考核表》中标明参加教学的班级、教学课程内容和参与辅导学生的人数。
(2)设计实践:在导师指导下参加设计实践。设计内容可由导师自行命题,在一个学期内完成,具体成果内容详见以下2的规定。
(3)设计竞赛:鼓励在导师指导下参加国际、国内设计竞赛。成果提交参照设计实践要求,并附竞赛报名及成果提交证明。
2.设计实践成果要求:
设计实践提交成果须表达以下内容:
(1)设计名称、设计任务书、背景和概况
(2)区位图、总平面图
(3)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设计深度不小于1:200)
(4)节点详图(根据命题自定内容和比例)
(5)各类分析图、透视图
(6)设计模型照片
成果形式为:A4规格纸质文件不少于15页,装订成册;提供JPG格式电子文件一份(不小于300dpi)。
3.成绩评定与审核
参加本课程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本要求制作并提交设计课程成果(纸质与电子文件),并填好《考核表》后,由指导教师审定后提交系办存档,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主管系主任审定。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筑系
2015年7月9日
建筑系硕士研究生建筑设计(一)课程考核表
学号 |
| 姓名 |
| 专业(二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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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内 容 及 完 成 情 况 | 专业实践方式: (三选一 √) | 教学实践( ),班级: | |||
设计实践( ) | |||||
设计竞赛( ) | |||||
工作起止日期: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实践课程(竞赛)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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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工作量: | 小时 | ||||
工作内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填表人: 日期: | |||||
考 核 情 况 | 评语:
成绩 学分 负责教师签名:
日期: | ||||
系 审 核 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日期: |
注:建筑设计(一)可在教学实践、设计实践和设计竞赛三种方式中选择,参加设计实践或设计竞赛同学必须按要求提交一份不少于15页(A4)的工作成果作为成绩评定依据并交系存档,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主管系主任审定。
(2015年9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