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各有关单位、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教毕指[2002]4号文件精神,自2002年始,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照片、身份证号及学历证书(含毕业和结业)号码等必须上网注册,特别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内容中如果缺少毕业生电子照片的,不提供学历证书网上查询。
根据教育部报送学位信息的要求,如果缺少电子照片,教育部将不提供学位证书的网上查询及验证。
一、数码照片采集说明
1、采集照片的对象:目前就读于我校的所有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以及同等学力人员。
2、采集照片的研究生类型:博士、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包括法律硕士、工程硕士、MBA、MPA等)、同等学力、留学生。
3、若未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采集数码照片,则需个人前往上海新华图片社(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拍照,地点为虹口区虬江支路181号21楼2108室(或四川北路1457号),咨询电话:021-56315305或021-36521352。
4、查询和获取电子版学历证书(含毕业和结业)、学位证书照片:已在新华图片社统一采集过照片的研究生,可登录上海新华图片社照片查询网站查看、核实本人照片和信息,并可直接下载照片电子版(此照片为原版拍摄照片,未经任何处理)。个人信息如需修改,请在备注栏里填写修改说明,并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并确保三个月不会更改;若更改手机号码,请及时登录网站修改联系方式,以便新华图片社联系到学生本人进行信息更改确认。照片信息非常重要,请同学仔细、认真核对。
5、采集照片的注意事项:
1) 参加拍摄数码照片的研究生请携带二代身份证、研究生证等;
2) 应着白色和浅色系衣服,不要穿蓝色衣服(相片底色为蓝色);
3) 请注意个人仪容仪表,此照片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答辩审批表上所需照片,望认真对待。
二、关于研究生学历证书(含毕业和结业)照片采集常见问题的说明
1、同济大学研究生若是在2010年4月底之前参加学历证书(含毕业和结业)照片采集的,则都是由“上海潮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拍摄。由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的学历证书(含毕业和结业)照片的时效期为2年,即照片上传到学信网上后满2年但还未毕业的研究生在学信网上的照片将自动被清零,所以请此类研究生到指定的新的拍摄地点:新华图片社--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进行拍摄。
2、由于教育部学信网上的毕业照片的时效期为2年,为了回避此问题,同济大学已与上海新华图片社协定:在上海新华图片社采集的照片被上传到教育部学信网的时间为学生答辩后并申请制作学历证书(含毕业和结业)时。该项工作由研究生院管理处通知新华图片社进行上传。故特此建议未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采集数码照片的学生,请务必最迟在答辩前三个月(尽量提早)到上海新华图片社拍照。
3、如果研究生在答辩之后才进行学历证书(含毕业和结业)照片拍摄,由于毕业信息已上传至学信网,造成答辩后拍摄的照片无法正常上传,将导致学历证书(含毕业和结业)信息无法在学信网上查询(即用人单位无法在学信网验证此类学生的学历证书(含毕业和结业)信息,可能影响就业),特此建议请务必最迟在答辩前三个月(尽量提早)到新华图片社拍照。
4、已在上海新华图片社采集照片的学生,本人不需上交照片至管理处,学校在制作证书时统一向上海新华图片社提取照片。
5、同济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里已拍照信息为参加学校统一组织拍照的信息,不含零星拍照信息。零星拍照信息将在学生进入学历证书(含毕业和结业)制作程序后,管理处首先向新华图片社提取需制作毕业证书的学生的照片,新华图片社将该部分学生是否有照片的信息反馈至管理处,然后管理处将该部分学生中已有照片的信息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对于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内显示无照片的学生,学生只要确认已在新华图片社拍摄过照片即可,未拍照的则尽快去拍,答辩前三个月以前在图片社采集过的同学,管理处在制作学历证书时即可在新华图片社提取到照片。所以关于是否有照片问题,请直接咨询新华图片社或登录新华图片社网站(http://www.shtxcj.com)进行照片查询。
6、为了保证研究生学历证书正常进行即时电子注册,经管理处与新华图片社协商,由管理处将需制作学历证书的学生信息通知新华图片社,图片社将其中有照片的学生照片上传至学信网,再将已上传至学信网的学生数据反馈至管理处,管理处最后将此部分学生的学历证书进行学信网的即时电子注册。通过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学生方可在学信网上查询和验证学历证书信息。
7、若临近答辩才去新华图片社拍摄学历证书照片,由于新华图片社的管理规定,此时拍摄的照片可能无法及时入库,管理处到新华图片社提取不到照片,导致学历证书无法按期制作,特提醒学生至少提前三个月去新华图片社拍摄。若因个人未及时拍照而影响毕业证书的制作,后果自负;对于因未提取到照片而未制作的学历证书,管理处将于下期制作学历证书时重新启动制作程序,直至提取到该生照片。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管理处(瑞安楼306室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