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推荐2018年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8

按照我院实施细则,现通知如下:

一、推荐免试生人数比例:

推荐免试生人数、比例,均根据本年度学校下放名额具体制定。

二、推荐免试生的条件:(参看我院实施细则)

三、推荐细则:

    1、申请推荐免试直升的学生本人应按以下要求将相应资料装入档案袋内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并标明档案袋内所含资料名目:

    (1)纸制档案袋封面右上角贴照片(1寸或2寸),左上角写明姓名、学号、年级、专业、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及手机);

    (2)学生本人所写申请书(打印稿,无统一格式,右上角贴照片一张,内容写明申报的学校、学院及专业);

    (3)推荐免试生须填写《同济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和个人陈述各一式两份(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现未提供下载,如提交申报材料之日前提供下载则上交,如在学院截止日前仍未提供下载则该项暂缓上交)

    (4)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统计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并逐一在档案袋上目录栏详细注明获奖时间、作品名称、奖项及第几作者,经初试评审小组认定需要统计的奖项(如全国高等院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生课程作业交流评优等)除外,但仍需在学校相关流程结束前完成统计;

    (6)在本专业权威刊物发表的论文或刊登的作品及证明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并逐一在档案袋上目录栏详细注明刊物名称、发表时间、作品名称及第几作者,需提交发表杂志的封面、目录、论文正文、杂志封底);

    (7)成绩单(申请者暂不需上交成绩单,等待后续通知);

   (8)档案袋封面目录栏逐一注明上述资料。

    2、要求提供两位具有副高级职称或以上的专业教师的推荐书。(申请本院免试生的学生,在取得免试机会后再上交;申请外校免试生的学生,按拟申请学校的具体要求提供材料,申请清华大学等提前截止的学校可提前联系王晓庆老师,联系电话021—65983413。)

    3、免试生专业排名的审核(参看我院实施细则)

4、免试生综合排名的审核(参看我院实施细则)

备注:依照历年成绩计算规则,转专业学生替代课程的成绩以原学分原绩点为准。

    5、免试生差额复试(参看我院实施细则)

    6、本校颁发推荐免试录取通知书(参看我院实施细则);向外校单位推荐的,由学生本人将推荐材料寄给有关单位。

    7、经批准推荐免试的学生,必须按全国规定的研究生报名时间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体格检查。

    8、推荐资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若有特殊情况,必须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

    9、获得向外校单位推荐资格的学生,超过我校教务处及研究生院截止时间,未收到对方学校单位报名表,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10、2018年9月10日上午9:00开始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至9月11日下午16:00,递交材料地点明成楼B219室,超过申报截止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11、申报“大学生创新项目”、“创新实践活动成果突出”、“学生工作后备人才”、“支教团”、“退伍学生”、“科研特区”、“重大科研项目”、“交叉学科”等特批推免名额的同学务必参照“同济大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学院本科生网站“毕业就业”之“保送直升”版块的相关通知,先行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一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附件二 专业课程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推荐免试研究生评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