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1、就业协议书及其作用
就业协议书是应届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在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是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外地生源毕业生申请上海市常住户口、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以及学校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打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依据。一旦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就业协议就失效了,毕业生要尽快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就业协议书的发放
(1)集中发放
每年11月,同济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从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领取到当年的就业协议书后,会依据各学院应届毕业生的数量将协议书发放至各学院。由各学院负责学生就业工作的老师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四平路校区,经纬楼;嘉定校区,F楼113-1)。再由各学院转发给具有派遣资格的毕业生。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每年一般在学院专场招聘会(11月中旬)现场统一发放就业协议书。
(2)个别领取
对于变更毕业年份、违约改派、协议书丢失的情况,需毕业生本人至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个别领取就业协议书,领取方式如下:
(1)变更毕业年份
因变更毕业年份需领取协议书的毕业生,需携带填写完整并由学院盖章(研工办B223)的《就业协议书申领表》(同济就业信息网下载)至中心办理毕业年份变更手续后,凭《就业协议书申领表》领取就业协议书。
(2)违约改派
违约改派的毕业生,需携带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申领表》(学院研工办B223盖章)、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原就业协议书、蓝表批复(如有)、就业报到证(如有)、拟签约单位录用函,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按要求领取就业协议书。
(3)协议书遗失
协议书遗失的毕业生,需携带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申领表》(学院研工办B223盖章),至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按要求领取就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