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请2011级建筑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在2013年1月10日前将中期实践成果提交至建筑系办公室,并注明“2011级建筑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检查成果”字样,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一、中期检查提交成果内容包括:
(1)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
(2)设计机构中期回执(对于参与导师科研项目与学术活动的研究生可提交学术活动的工作计划);
(3)学校导师签字及意见;
(4)实习周记(不少于5篇);
另经建筑系讨论决定,对于双学位学生,最终成果中实习周记不少于8篇即可,其他要求不变。
二、提交成果要求
(1)《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单独装订。
(2)其他中期成果要求A4普通白纸打印(单双面打印都可),页面左侧订书机装订,具体格式参照(附件-2:2011级建筑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中期成果)提供模板制作。
(3)在上海地区以外参加实践的研究生可将中期成果邮寄致学校,并在信封注“中期实践成果”字样。(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筑系办公室 贺永 老师收,邮编:200092)
附件表格请于公共邮箱caup2013@163.com 密码:2013caup下载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筑系
2012.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