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8年度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技创业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08

各院(系)团分委:
上海发明协会设立的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技创业杯”奖(以下简称“科创杯”奖)2008年度的评奖工作已经开始。今年“科创杯”奖工作的特点是:重点推荐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三、四年级本科生及在校研究生完成的发明与创新科技成果;对获奖项目的完成者在创业时,可优先申请创业见习或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基金资助。请按《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技创业杯”奖实施办法》的要求做好推荐工作(评奖实施办法已在上海发明网(www.sfm.org.cn)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推荐范围
凡是本校高校在读学生(包括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专科生),在科研、开发及发明创造实践中完成的具有市场及商业化前景的优秀发明与创新科技成果,均属推荐范围。
2、推荐条件
被推荐的发明与创新科技成果必须具有三个特性。
1)新颖性:成果的主要技术有实质性的发明与自主创新的特点;
2)先进性:成果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优于国内同类技术的水平;
3)实用性:成果具有潜在的市场应用前景、具有实施转化的可能性。
3、推荐程序
由各学院团委对本院学生发明与创新科技成果进行选拔与初审,在此基础上,择优向校团委推荐。
4、凡多人参加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在上报推荐材料时其完成人应按在项目中的贡献大小依次排序,以第一完成人为主要申报人。
二、推荐材料
1、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并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
2、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与附件的合订本2套。推荐表复印件一式10份(推荐表的格式请到上海发明网下载)。电子版推荐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到大学生科技服务中心邮箱(E-mail: kejifuwuzhongxin310@163.com)。
3、附件材料包括能反映研究开发成果情况的技术报告、论文、鉴定验收文件、专利证书及专利说明书、检索查新报告、用户意见等材料的复印件。
三、推荐材料的报送时间和地点
1、报送截止时间: 2009年4月20日(中午12点—13点,晚上7点—9点)
2、送交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10(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人:冯家琪 沈嘉
地 址:大学生活动中心310(科技服务中心)
电 话:13818673676


校团委
200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