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同济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还未收到正式通知。以下是2010年的计划,仅供对此计划有兴趣的同学作参考,以便提前作准备。有意向的学生可向学工办65983413咨询。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介
一、概要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又称“西部计划”,它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部门、人事部门于2003年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共同组织实施的,财政部、人事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交持。这项计划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并在其升学、就业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二、发展情况
5年来,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已招募33920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26个省(区、市)500多个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以上11个专项行动的志愿服务。其中12243名志愿者服务两年,5年累计在岗服务人数为46163人次。加上北京、辽宁、河北、江苏等23个省(区、市)实施的地方项目派遣的38000名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总规模达到71920人。
三、服务时间:
西部计划志愿者签约期为1年,从2010年开始,西部计划服务期可延长至3年,申请延长服务期的志愿者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申请。
四、服务地点
西部计划的服务地主要是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12个省(区、市)加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湖南湘西州、湖北恩施州、吉林延边州部分地区贫困县的乡镇。
五、服务内容
西部计划的服务内容有:支教、支医、支农、区域化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志愿服务行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基层人民法院志愿服务行动、开发性金融志愿服务行动、农村平安建设志愿服务行动。
六、选拔资格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1各月以上的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11)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七、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5月6日至5月26日,报名学生可以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可从西部计划网站和中国志愿者网站上下载打印《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必须由校团委统一审核并上网填写资料报名才有效。
(3)交表。报名表必须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26日前交至校团委。
(4)审核。校团委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5)校团委审核,并选拔志愿者。5月26日起,校团委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审核学生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组织笔试、面试,结果书面备案。受省项目办委托与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
(6)体检。6月5日前后,市项目办组织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要及时调换。
(7)公示。6月中旬,校团委公布录取名单,并于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
(8)审定确认。6月下旬,市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汇总到岗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八、经费保障:
(1)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缘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2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险种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2)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支付志愿者体检费。
(3)上海地方政府为每位志愿者提供生活补贴每月800元/月(西藏志愿者每人900元/月),每年每人9600元(西藏志愿者每年每人10800元),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每人1000元/年(西藏志愿者每人3000元/年)。按年发放;志愿者的有关补贴由市项目办通过统一办理的银行卡按时划拨。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市项目办将按照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为志愿者统一代缴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依本市规定,单位每月按照缴费基数的37%缴纳(由市财政承担),个人每月按照缴费基数的11%缴纳(由个人承担,在日常生活补贴中扣除)。
(4)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享受上海给予的保额为5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志愿者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可申请“上海市高校毕业生艰苦地区就业奖励金(一)”。服务期为1年的,每人奖励5000元;服务期为2年的,每人奖励10000元(每满一年发放一次,每次发放5000元);服务期为3年及以上的,享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学生按照全国项目办《关于做好新招募3年期西部计划志愿者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相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09〕8号)执行,本市院校志愿者按照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九、学校奖励措施:
学校设立“同济大学志愿者服务西部专项奖励基金”,启动时一次性奖励为5000元;利用“中国青年志愿者”的评比体系,对于服务满一年并获铜奖,奖励5000元;服务满两年并或银奖,奖励10000元;服务满两年以上并获金奖,奖励15000元;以上各奖项获得者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可以享受一定优惠政策,详细根据每年政策,同时获得中国“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在这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可以考虑免试直升研究生。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