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贯彻落实全国项目办《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以及人社部《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的有关精神,按照团中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我校将于今年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西藏、新疆、重庆、云南等西部贫困地区基层从事为期1-3年的支教、支医、支农等志愿服务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及相关机构
1、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李昕
领导小组成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冯身洪 | 祁 明 | 杨元飞 | 吴为民 |
陆居怡 | 张亚雷 | 吕培明 | 凌 玮 |
雷星晖 | 詹 萌 | 廖宗廷 |
2、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 杨元飞(兼)
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陈 红(兼)
项目管理办公室成员:陈一希 周芷如
二、工作要求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选派10名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继续实施支教、支医、支农、基层青年工作、新疆双语教学(原新疆汉语教学)、灾后重建、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西部农村平安建设和开发性金融等专项行动,完善2010年延长为2年期、3年期志愿者和2010年新招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
主题口号: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招募时间:2010年4月19日至5月20日
招募方式: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
三、工作安排
主题口号: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招募时间:2010年4月19日至5月20日
招募方式: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4月19日至5月20日,报名学生可以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填写报名信息。详情可查询网站或拨打咨询电话。
(2)打印报名表。可从西部计划网站和中国志愿者网站上下载打印《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必须由校团委统一审核并上网填写资料报名才有效。
(3)交表。报名表必须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 5月31日前交至校团委。
(4)审核。校团委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5)校团委审核,并选拔志愿者。5月31日起,校团委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审核学生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组织笔试、面试,结果书面备案。受省项目办委托与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
(6)体检6月上旬。市项目办组织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要及时调换。
(7)公示6月上旬。校团委并公示录取名单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
(8)审定确认6月中旬。市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全国项目办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汇总到岗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选拨标准:
(1) 具有志愿精神;
(2) 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 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 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 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 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 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 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四、经费保障:
1、国家经费保障:
(1)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级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险种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2)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支付志愿者体检费。
(3)上海地方政府为每位志愿者提供生活补贴每月800元/月(西藏志愿者每人900元/月),每年每人9600元(西藏志愿者每年每人10800元),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每人1000元/年(西藏志愿者每人3000元/年)。按年发放;志愿者的有关补贴由市项目办通过统一办理的银行卡按时划拨。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市项目办将按照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为志愿者统一代缴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依本市规定,单位每月按照缴费基数的37%缴纳(由市财政承担),个人每月按照缴费基数的11%缴纳(由个人承担,在日常生活补贴中扣除)。
(4)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享受上海给予的保额为5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志愿者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可申请“上海市高校毕业生艰苦地区就业奖励金(一)”。服务期为1年的,每人奖励5000元;服务期为2年的,每人奖励10000元(每满一年发放一次,每次发放5000元);服务期为3年及以上的,享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学生按照全国项目办《关于做好新招募3年期西部计划志愿者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相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09〕8号)执行,本市院校志愿者按照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2、学校奖励措施
根据2003年6月16日校党委常委会精神,学校设立“同济大学志愿者服务西部专项奖励基金”,启动时一次性奖励为5000元;利用“中国青年志愿者”的评比体系,对于服务满一年并获铜奖,奖励5000元;服务满两年并或银奖,奖励10000元;服务满两年以上并获金奖,奖励15000元;以上各奖项获得者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可以享受一定优惠政策,详细根据每年政策,同时获得中国“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在这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可以考虑免试直升研究生。
校团委联络老师:
陈一希:65981406 13817013595
陈蔚蔚:65980260 13321817051
同济大学项目办
201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