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问答
发布时间:2011-05-20

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问答

 

一、什么是西部计划?

答: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03年开始,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西部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并在升学、就业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二、报名参加西部计划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答:西部计划面向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中所列高校(可在xibu.youth.cn查询)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招募。报名志愿者的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体健康,具有志愿精神。在此基础上,在选拔志愿者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三、西部计划服务期有多长时间?

答:西部计划服务期为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延期服务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服务岗位计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名单。

四、参加西部计划专业上有限制吗?

答:西部计划包括支教、支医、支农、基层青年工作、新疆双语教学、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简称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灾后重建(原抗震救灾)等12个专项行动。基层检察院、基层法律援助、基层法院要求法律相关专业,开发性金融要求经济类专业,支医专项行动需要医学类专业,支农需要农业、林业相关专业,支教、新疆双语教学专项行动优先考虑师范类学生。其它专项行动没有特定的要求。

五、参加西部计划身体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身体健康,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

六、2011年西部计划何时报名?

答:4月19日至5月20日。

七、怎么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答: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26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八、我去哪里服务?可以回原籍服务吗?

答:西部计划实行按需招募,对口支援服务。在服务地的确定上,东、中部省份招募的志愿者主要集中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份服务,西部省份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将在本省服务。报名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可以申请回原籍服务。

九、什么是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重要指示和团的十六大精神,紧密围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等当前全团重点工作,同时发挥西部计划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就业、创业的重要导向作用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人员素质较高、服务周期长、政策有保障等特点,全国项目办自2009年,开始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共派遣了2068名志愿者到全国中西部2068个县级团委开展工作。同年11月,全国项目办组织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志愿者开展了“基层工作学习体验月”活动。并以西南、中部、西北三个片区为单位,组织举办了3期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骨干能力训练研讨班。

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既是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西部计划所规定的各项政策待遇,又是县级团委的专职团干部,在工作上服从所在县级团委的领导,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协助做好县级团委承担的青年工作。主要包括四项任务:一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二是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三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四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招募对象为2010年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已经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其中包括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在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标准的基础上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选拔标准又突出强调:(1)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德才兼备;(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3)担任过学校及院系的学生干部,或热心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并能提供相关证明;(4)有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的,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或者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优先考虑。其中,延长服务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原则上从服务县本县西部计划志愿者中择优选拔。

十、我如何确认已经报上名了?

答: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中的西部计划信息系统,输入报名时候的用户名和密码,查看报名信息,确认是否报名。

十一、为了顺利通过选拔,报名之后我重点要做哪方面的准备?

答:报名之后,学校会对报名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查。审查之后组织笔试面试,主要考查基本素质、心理健康水平、逻辑与语言组织能力、志愿精神、语言表达能力等。通过笔试、面试后,接受体检;体检合格后,由高校项目办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被正式录取为该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所以,报名之后要在笔试、面试考查内容方面作准备,并通过上网、查资料等方式了解志愿服务知识。

十二、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收到报名登记表后,学校会及时对报名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接下来学校会组织报名学生开展笔试、面试,选拔笔试面试成绩突出、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学生进行岗位对接。岗位对接之后,参加统一体检。高校所在地为省会城市的,参加由招募省项目办组织的统一体检;高校所在地在地(市)的,参加由地(市)团委或高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之后,学校将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志愿者可在信息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录取信息。如果入选西部计划,状态显示为“已录取”。

十三、参加西部计划,对将来考研、考公务员有什么鼓励政策吗?

答:一是自2010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由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十四、西部服务时间可以计算工龄吗?怎么计算?

答:西部服务时间可以计算工龄。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十五、听说参加西部计划有生活补贴,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十六、在西部服务期间生病了怎么办?

答:参加西部计划,会给每一位志愿者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人身意外险、住院医疗险和基本医疗险)。如果生病了,到医院就诊后,将诊疗费原件、门诊收费收据原件、治疗/检查/化验报告原件、处方原件、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必须有病情诊断)等理赔资料汇总后,由服务县项目办出具事故经过证明并盖章后,附上被保险人联系电话、指定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的详细名称,直接向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理赔室报案索赔。

十七、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助学贷款减免政策吗?

答:2009年之前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延长服务期至3年的,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2009年招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1年服务期而后延长至3年服务期的,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2009年开始,对参加西部计划并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的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具体由今年符合条件的新入选志愿者向本人毕业高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在志愿者申请志愿者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过程中,高校项目办应提供必要帮助;服务县项目办应在志愿者到岗后及时协调相关志愿者与服务单位签订明确3年服务期的服务协议书;并将此协议寄送到学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开展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省级项目办要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协调指导。116所中央部属高校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开展代偿工作,各地方高校按照本省出台的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有关办法和规定执行。

十八、入选西部计划后,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及时与所在高校项目办签订《招募协议》,也要办好户口、档案等相关手续。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十九、何时出发去西部?怎样报到?

答:7月26、27日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省报到,参加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服务省统一派遣至服务地。

二十、到达服务县后,我最需要办的是哪些事情?

答: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8月15日前,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相关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工作电话,服务地新手机号,邮政地址及邮编,身份证号,志愿者补助发放专用银行卡号等信息。便于统一管理、发放补助。

二十一、服务期间,除了岗位要求的工作,作为志愿者还应该做些什么?

答:服务期间,服务地相关部门可以安排志愿者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另外,在服务期间,可以做一些宣扬志愿理念,弘扬奉献精神的工作,做好志愿精神的传播员和宣讲员。

二十二、服务期间,如何参加党团活动?

答:西部计划志愿者组织关系将转至服务地,并编入当地的一个党支部,参加支部生活并在当地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也在服务地办理转正手续。要求加入党组织并符合党员标准的,可由服务地党组织经过相关程序,吸纳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加入党组织。团员也应将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地,并编入当地的一个团支部,参加支部生活并按期交纳团费。党(团)费标准为2元/人/月。

二十三、服务期满后,会有相关的工作鉴定或证明吗?

答: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二十四、如果服务期满后自主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二十五、哪些人可以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答: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学校为教育部《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中所列高校范围内(可在xibu.youth.cn查询)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西部计划。不在《名单》范围内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往届生、部队院校毕业生、海外留学毕业生暂时不在招募范围之内。

二十六、报名表提交成功以后,还可以修改信息吗?

答: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在高校项目办审核前,报名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如果报名信息已经通过高校项目办审核,则报名信息不能再修改了。确需修改的,需联系学校项目办将审核状态调整为“待审核”状态,报名者修改信息后重新等待审核。

二十七、报名者可以自己选择服务地吗?

答:西部计划实行按需选拔、对口支援的方式进行招募。报名结束后,服务地和服务岗位将被分配至各高校项目办,报名者届时可与高校项目办联系,查看具体服务岗位信息。

二十八、大学生志愿者如何才能享受到考研加分的政策?

答: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每年教育部将在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前,公布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全国项目和地方项目志愿者名单。

二十九、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组织单位安排就业岗位吗?

答:考虑到参加西部计划的大学生都是志愿者,所以主办单位不承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的就业保障,鼓励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扎根基层或自主择业、流动就业。但是我们将努力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就业服务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