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一年级新生与毕业班以外的本科生个人与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 校级优秀学生须在06~07学年获二等或二等以上人民奖学金,
市级优秀学生须在06~07学年获一等人民奖学金。
2. 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 优秀学生干部限班委、团支部委员以上的学生干部
2.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须在06~07学年获三等以上人民奖学金或一等社会实践奖学金,
市级优秀学生干部须在06~07学年获二等以上人民奖学金。
3. 主动关心集体、热心服务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在社会工作方面有较突出的贡献。
(三)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强烈的集体凝聚力,能积极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遵纪守法,能起到带头模范作用。
2.集体学习风气健康向上,有刻苦钻研的精神,整体成绩良好。
3.集体中所有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4.上海市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包括学生班级、生活园区等集体,市级先进集体申报时,学生社团不属于评选范围。校级献技集体除以班级为单位外,提倡将社团、寝室等团体作为先进集体申报单位。
三.评选过程
1. 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申报材料由各班团支部书记统一收齐,于10月18日(周四)中午12:30 – 13:00期间交与本科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孙澄宇处。为保证申报的公平与公正性,提前或延后递交材料不予受理;非团支部书记本人不予接待。
2. 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申报材料由各班团支部书记统一收齐,于10月22日(周一)中午12:30 – 13:00期间交与本科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孙澄宇处。为保证申报的公平与公正性,提前或延后递交材料不予受理;非团支部书记本人不予接待。
3. 团支部书记代表本班提交的材料包括:
班级所有申请者的申报书(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打印件);申报登记表一式3份(钢笔填写);申报登记表中所列出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班级同学对于所有申请者的支持率汇总记录(督导员与团支部书记共同签字生效)。(这里的支持率不具有排他性,即可能出现一位投票者同时支持所有申请者的现象)。每位申请者的材料请分别装祯,以免混淆。递交书面材料的同时,请一并递交电子版。
申请材料可登陆http://youth.tongji.edu.cn下载
四.注意事项
1、市级、校级评选结果将分别于10月19日、24日在本科生工作办公室门外宣传栏进行三天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所在年级辅导员反映,逾期反映对此次评选失效。
2、请各位申请者认真检查各项材料。书面或电子材料缺漏,后果自负。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团委
2007.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