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08级小班主任(学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今年九月,2008级本科生将在校本部开始他们的大学学习生活。为了加强对于他们在生活、学习等各方面的管理工作,同时为了培养与考察高年级的优秀学生骨干,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将在05、06年级中招募“08级小班主任”(学生兼职辅导员)共13名。招聘要求及待遇详见《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小班主任工作条例》。
请有意者报名填写《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小班主任报名表》,同时提交电子版PPT(限时2分钟,10张以内),于5月30日(星期五)9:00~16:00间交至本科生工作办公室。面试时间初定6月5日,具体详见本科生网。后续工作请等待学院进一步通知。
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08年5月18日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小班主任工作条例
为加强我院本科生一年级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帮助一年级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同时培养高年级学生的工作能力,特设立高年级到一年级人小班主任条例。
第一条 学生小班主任实行聘任制,任期1~2年。聘任的对象为新生入学后全日制在读本生三年级、四年级中的优秀学生。
第二条 学生小班主任聘任人选应同时具备以下六个方面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二)具有正确的思想工作方法。思想工作耐心细致,能认真研究学生思想工作面对的新情况、新特点,正确把握工作规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乐于奉献,作风正派,不计个人得失,能起先锋模范作用,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四)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有担任社会工作的经历。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熟悉一年级学生的思想、心理特点和教育、管理方法;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五)品学兼优。曾至少一次获得优秀奖学金三等奖(或社会活动奖)及以上奖励。
(六)具有良好的个人形象、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
第三条 本科生小班主任的聘用程序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学院在每年5月份向学生公布聘用学生小班主任的名额、资格条件、考核时间和其他有关事项。
(二)报名。凡符合第二条所列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三)考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依据聘用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全面考核,经过公开答辩,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确认聘任人选,提交学院党委会讨论。
(四)聘任。学院党委会讨论通过后,签署聘用意见,发给聘书。
(五)培训上岗。本科生小班主任被聘用后,经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集中培训,培训后上岗。
第四条 本科生小班主任在院党委的领导和本科生工作办公室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如下职责:
(一)做好接待新生、新生入学教育和军训工作。
(二)考察、挑选班级学生干部,指导班级学生干部开展工作。
(三)对学生进行基础文明和道德教育,组织新生学习《学生手册》,帮助学生熟悉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
(四)配合党支部书记做好党员发展和培养工作,积极引导学生骨干向党组织靠拢。
(五)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
(六)深入专业教室、学生宿舍,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学生信息;督促班级学生搞好专业教室和宿舍的卫生。
(七)关心学生的生活、身体、学习和思想进步,广泛开展谈心活动,积极做好重点学生的思想工作。
(八)做好学生信息汇报工作。在一般的情况下,参加每周例会,口头汇报一次学生的思想动态,每月书面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告一次学生的思想动态。学生中出现的异常、重要信息则必须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九)完成学校和院系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 学生小班主任的待遇:
(一)按照学校下发的标准下发班主任津贴。
(二)根据具体的表现在担任小班主任的学年综合绩点基础上加分0.01-0.05(加分可累计,具体参见《关于评选优秀学生奖励金加分的相关条例》)。
(三)同等条件下,担任学生小班主任的同学在评优中优先考虑。
(四)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介绍。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