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同济大学委员会
同团(2013)第005号
★
关于评选表彰2012-2013学年同济大学“优秀团员”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培养并挖掘大学生优秀典型,引导和激励我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展现同济大学生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现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同济大学“优秀团员”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被推荐团员要求能在同学中起模范作用,并且在以下方面有突出表现: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关心集体并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3)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参与校内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
(5)在学生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二、评选流程:
(一)评选办法及程序
1.学院根据报送材料进行初评,原则是每班不多于一名优秀团员名额。各学院根据评选标准选出该院系应向校推荐的“优秀团员”候选名单,上报至校团委组织部。同时在学院开展学习“优秀团员”的活动。
2.所上报的“优秀团员”材料将由校团委进行审核,择优选取优秀典型。
(二)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团员”的比例:按各院学生数的1%评选(名额见附件三)。
(三)评选时间
“优秀团员”的申报应广泛听取各项意见后,经院系分团委同意,将相关材料(书面申报登记表和申报材料、电子版汇总表)报校团委组织部。
三、奖励办法
对获奖同学,授予同济大学“优秀团员”称号及荣誉证书。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推荐方式为学院推荐,并要求充分发掘先进典型事迹。
2.“优秀团员”候选人需填写申请表,附院系团委意见并附事迹材料,其中材料需充分表现优秀团员候选人的事迹,所获荣誉,并进行候选人自我评价。务求材料饱含真情实感。
3.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申报登记表一式一份。
4. 书面材料(汇总表、申请表、事迹材料)请于4月8日(周一)12:30-13:30报于学院团委(B219)。
电子版材料(汇总表、申请表、事迹材料)一并拷贝至指定电脑。
联系人:王国远 18801930194
共青团同济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