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3年度“同济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同济大学优秀共青团支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6

为挖掘并培养大学生优秀典型,使他们树立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精神,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展现同济大学生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现决定开展2013年度“同济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同济大学优秀共青团支部”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同济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以下简称“优秀团员”)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共青团员。专职团干部不参加优秀团员评选。

(二)“同济大学优秀共青团支部”(以下简称“优秀团支部”)

1、能带头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并能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

2、团支部班子健全,委员分工明确,工作积极肯干;团支部在团员青年中有威信。团员无违纪情况发生。

3、团员管理、教育工作正常,发展团员坚持标准,组织生活注重质量。

4、学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特色,发动面广,效果显著。

5、创建单位一般为3人以上(含3人)的基层团支部。能较好地发挥青年作用。

曾获得“同济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同济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同济大学优秀共青团支部”的团员、团干部、团支部不再重复推报。

 

二.评选时间

“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的申报应广泛听取各项意见后,经各院系、各单位分团委同意,将相关材料纸质版(申请表和事迹材料)于1月13日(周一)12:30-13:15上报至D楼310负责人徐晓岛处。并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两个奖项的申请表和事迹材料)发送至学院团务组邮箱603783598@qq.com。邮件主题形如“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院13年度优秀团员”、“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院13年度优秀团支部”。

 

三、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四、申报材料要求

1、“优秀团员”候选人以及“优秀团支部”候选集体需填写申请表,附院系团委意见并附事迹材料,其中材料需充分表现“优秀团员”候选人及“优秀团支部”候选集体的事迹、所获荣誉,并进行评价。材料务求饱含真情实感。

2、事迹材料在1500字以内;申报登记表一式一份。申请表格中基层意见栏须填写意见并加盖院(系)级公章。

 

附件:

附件一:2013年度同济大学优秀团员申请表

附件二:2013年度同济大学优秀团支部申请表

 

联系人:徐晓岛 13918831173

 

  共青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分团委

 二〇一四年一月三日

附件下载:

2013年度“同济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请表:userfiles//2014010609401693.doc

2013年度“同济大学优秀共青团支部”申请表:userfiles//20140106094102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