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同济大学党建工作和活动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指导意见:
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的党建工作和活动专项经费是指学校和非学校事业拨款的基层单位年度预算中划拨的党建工作和活动经费。
2、报销范围
2.1 基层党组织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学习的报刊、资料。
2.2 基层党组织工作所需日常办公用品和交通费。(日常交通费不得超过经费总额度的5%;报销时,需提交明确的经费使用说明以及基层党委(直属总支)书记的确认签字及公章)
2.3 基层党组织组织党员集体活动所需的必要支出:
(1)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门票。
(2)购买政治学习资料费用。
(3)党员往返参观学习基地公共交通费,参加党员人数20人以上的,经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批准可以包租有运营资质的车辆,但包租车费用不得超过该基层党组织经费总额度的50%。
(4)经批准可在校外就餐(限一餐),就餐标准不超过50元/人。要求需要在均价合适的地方餐饮,但活动时间需涵盖某一餐时间(如13:30-16:00的活动,不能报销餐饮)。额外零食、饮料等类别的支出不能报销。
3、报销所需材料
(1)预约报销单;
(2)党建活动通知(填写模板参考附件1);
(3)党建活动签到表(详见附件2);
(4)党费报销预约表格(详见附件3);
(5)党建专项经费报销清单-党建活动、日常工作(详见附件4);
(6)党建活动产生的报销票据凭证。
4、报销流程
4.1 预约报销前请准备报销所需材料3.2-3.6,将材料交给支部指导老师。
4.2 指导老师联系党委办公室老师获得本次报销的经费卡号。
4.3 预约成功后,请指导老师将预约报销单及报销所需相关文件与材料3.2-3.6一并交至党委办公室。
4.4 党委办公室将报销单转交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销单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党委办公室将所有报销材料返回给报销人。
4.5 报销人将所有材料递交至学校财务处大厅。
5、报销注意事项
5.1 党建活动报销所需材料需在党建活动后1个月内递交。
5.2 附件3党费报销预约表格中的“党员培训费”sheet,仅895001、895002经费卡需要填写。
5.3 党建活动报销仅需要填写附件4中“表1”和“附件”部分。
5.4 开展支部活动前,提交《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建活动申请表》,学生党支部由学生党委审批,审批后可开展活动及使用经费。
附件1:党建活动通知.docx
附件2:党建活动签到表.xlsx
附件3:党费报销预约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