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办理出国(境)党员恢复组织生活程序

来源:建筑与城规学院党建网发布时间:2021-10-26浏览次数:637

根据《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支部工作指南》指导意见:

1、中共党员因私出国(出境)返回后应及时办理恢复组织生活手续

1.1 填写《同济大学出国(境)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审批表》(见附件1)。

1.2 提供附件材料:

(1)恢复组织生活申请书;

(2)出具两名了解其在国外情况的证明人的书面证明(注明姓名、单位、政治面貌、与申请人的关系);

(3)若回国时间超过3个月,提交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还需提交一份证明材料,证明回国后的现实表现,如有工作单位可由工作单位出具。

1.3 审批表及附件材料一式四份。

1.4 审批表由所在党支部书记签字后,到学院党委审核盖章。

1.5 补交党费。

1.6 上述材料齐全后提交学院党委审批,学校组织部备案通过后校党委组织部、基层党委、本人档案、本人各一份。

2、办理部门联系方式

2.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及节假日除外)

     8:00-11:30,13:30-17:00

2.2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学院学生党委办公室: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B219室,电话:021-65983413

学院党委办公室: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B225室,电话:021-65982448

学校组织部: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行政南楼417室,电话:021-65981463


附件1:同济大学出国(境)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