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为贯彻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件精神,落实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工作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精准资助、规范资助工作,接同济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助学成才服务对象集中认定与复核的通知》要求,现启动全校助学成才服务对象集中认定与复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与复核标准
本次认定覆盖全校全日制预科生、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及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认定工作严格遵照《同济大学助学成才服务对象认定办法》《同济大学特殊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分级标准与复核要求如下:
(一)等级划分标准
符合认定条件的全日制预科生、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根据个人及家庭情况划分为两个等级,即一级助学成才服务对象、二级助学成才服务对象。
符合认定条件、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划分等级,统一认定为研究生助学成才服务对象。
本次认定重点关注以下类型学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脱贫家庭学生、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子女、其他低收入人口、其他优抚对象学生。
(二)集中复核要求
所有已认定的助学成才服务对象,须全部参与本次集中复核,复核流程、审核标准统一按照新申请人员要求执行。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复核的学生,视作自动放弃下一学年助学成才服务对象资格,后续不再享受对应资助政策。
二、操作流程
(一)学生自主申请
学生登录同济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all.tongji.edu.cn/),进入“助学成才服务对象”模块发起申请,如实、完整填报家庭实际情况相关信息,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各类佐证材料,并自行承诺对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学院审核把关
学院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对学生申报资格、填报信息、佐证材料进行全面核查。
(三)学校终审复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书院上报的认定及复核结果开展全面终审,对申报材料、审核流程、评定结果进行最终核查。
三、工作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学生在线申请时间
6月1日-6月15日
(二)学院审核时间
6月1日-6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工作推进工程中如有疑问本科生请联系65983413张晓鸣老师,研究生请联系65984276王宇梁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