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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的要求和部署,本学期将开展学院教务科科长、副科长岗位公开选拔工作。根据《同济大学党政管理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公开选拔工作采取个人自荐、他人举荐相结合的办法。
2、全院管理、教辅、思政岗位教师均可参加。
3、欢迎专任教师参加。
4、学院成立公开选拔工作考核小组,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加强监督。
二、工作步骤
1、工作动员。召开全院大会,明确公选工作的基本原则、任职条件以及有关规定和要求等。
2、接受报名。应聘者以个人报名、他人举荐的方式参与应聘。应聘和推荐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9日17时。
个人应聘需填写《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科级岗位公开选拔报名表》(见附件1)并签名。
他人举荐材料需填写《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科级岗位公开选拔他人举荐表》(见附件2)由举荐人签名。
凡他人举荐者,由党委组织部征求本人意见。
上述报名、推荐材料请于截止时间前交至学院党委(邮箱:caup2448@tongji.edu.cn)。
3、面试答辩。经审核,学校将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被举(推)荐者进行面试,面试从6月中旬开始,具体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任职基本条件
教务科长岗位:
1、热爱教务管理工作,熟悉应聘岗位相关政策和工作内容,有奉献精神、实干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2、现任正科级或具有3年以上副科级岗位任职经历且取得显著工作成绩。
3、身体健康,年龄要求能任满一届。
4、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的任职经历可放宽。
教务科副科长岗位:
1、热爱教务管理工作,熟悉应聘岗位相关政策和工作内容,有奉献精神、实干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2、现任副科级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本(专)科学历,正式编制进校工作3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且取得显著工作成绩;
(2)具有研究生学历,正式编制进校工作2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且取得显著工作成绩。
3、身体健康,年龄要求能任满一届。
4、专任教师的任职经历可放宽。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