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五一”放假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学校决定2007年“五一”公休安排如下: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8日(星期六)公休日与5月4日(星期五)的工作与教学安排对换,4月29日(星期日)的公休日与5月7日(星期一)的工作与教学安排对换。即:5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8日、29日为上课上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