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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同济大学关于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实施办法》(同人 [2005]317号)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07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计划实施的对象为我校在职工作己满一年以上(2006年8 月31日之前进校工作的)、已经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即非在职取得学位人员)、且尚未聘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
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措施及考核,按照《同济大学关于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
三、请于2007年10月13日前将申请材料交到学院党委办公室,材料如下:
1、《2007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人选申请表》及电子版(见附件);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担任主讲课程课表(课表中须体现本人姓名);
4、论文首页复印件(进校以来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著作);
5、国际交流材料的复印件(进校以来出国、出国外语考试、以外语发表论著等)。
四、对于2005年度和2006年度未获全额资助并且尚未聘为副高及以上职务的青年骨干教师,如在资助期内达到有关考核要求,可补充提出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1、
电 话:65982448
Email :caup2448@263.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