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0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安排和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07-12-29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0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
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安排和注意事项
 
各位考生:
      我校200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已于2007年12月20日在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各院(系)可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复试安排附后。请符合报考院(系)初试成绩要求的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1份贴有本人近期证件照的“同济大学200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本科及硕士期间的成绩单、两位专家的推荐书、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自我评价等材料准时参加复试。
 
复试形式和内容: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各院、系确定,复试录取比例全校控制在1.2:1左右。复试内容包括复试材料评价、外语听力和口语、专业外语和专业综合及创新能力等,形式为笔试与口试相结合。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每门课程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
 
体检:复试期间须到同济大学校医院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注意事项:
⒈在网上报名时报考“春季入学”,但由于论文进展原因不能在2008年2月底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往届生,如需将入学时间调整为“秋季入学”,请于2008年1月10日前将书面申请递交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过时不予受理。
⒉确定为“春季入学”的考生如需更改报考类别,也须于2008年1月10日前将书面申请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更改的公函递交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过时不予受理。
⒊被录取为“春季入学”考生的调档(政审)函(根据档案单位联系地址寄考生档案管理部门)和书面拟录取通知及协议书(根据本人通讯地址寄考生本人)将于1月31日前后寄出,考生如需更改本人通讯地址和档案所在单位联系地址,请于2008年1月10日-20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联系地址和邮政编码的变更,过时不予受理。
 

初试成绩要求:

专业

外语成绩

业务一成绩

业务二成绩

总分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50

50

60

170

建筑历史与理论

50

55

60

180

建筑技术科学

50

60

60

180

城市规划与设计

55

60

60

180

景观规划与设计

50

60

55

180

 

具体复试安排:

序号

专业

复试安排

备注

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1月8日上午9:00-10:00  外语考试  地点:B楼B1、B2会议室1、请予提供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本科及硕士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相关部门证明红章。

2

建筑历史与理论         下午1:30开始     面试      地点:C楼2、请予提供2004年9月以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独立完成专著或专业竞赛获奖的相关证明材料。

3

建筑技术科学 3、建筑系考生还需提供一份博士论文研究计划(A4一页)。

4

城市规划与设计1月6日下午1:30开始     外语考试、面试  地点:B1会议室、C楼以上材料请在2008年1月3日前送至或邮寄到各系办公室。

5

景观规划与设计1月5日下午1:00-1:30   外语考试  地点:C楼604室   其他相关要求同研究生院要求。
          下午2:00开始     面试      地点:C楼604室 
地址: 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X X 系
邮编:200092
建筑系办公室联系电话:65982420
规划系办公室联系电话:65982345
景观学系办公室联系电话:65983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