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规划局选拔博士生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1-03
      因工作需要,经与学院协商,山东省潍坊市规划局拟从城乡规划等专业公开选拔博士生到本部门任职。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2、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3、具有城乡规划或相近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水平;有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者优先;
    4、年龄45周岁以下(196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有关待遇:
    1、经选拔录用的人员,由潍坊市委任命为潍坊市规划局副局长(副处级)。
    2、任职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3、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享受相应职级待遇,并享受潍坊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发放安家费、增加技术补贴等有关政策待遇。
    4、经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免去试用职务。
    三、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1月10日
      希望我院博士研究生踊跃报名!
 
    联系电话:021-65984276 学院研究生工作办
    电子信箱:caup65984276@2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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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研究生挂职锻炼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