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促进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科学发展和管理需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不同类别的科学基金项目。为做好2008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和2007年项目结题申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有关事项 (一)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在12月上旬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08年度项目指南》)引导申请。 (二) 2008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接收工作,自2008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下午16时截止。 (三) 本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原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 (四)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集中接收申请期间设立“集中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申报材料。 (五) 非集中接收申请期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将在相关项目受理申请前另行公布指南。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的项目类型,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六) 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8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等文件,按要求填报申请书,并提前提交给依托单位进行审核。 (七) 2008年启用调整后的新申请代码,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08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 (八)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0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08年1月1日后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其中,报送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类型如下: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项目,须提交一式二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2.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使用专用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申请书》。 3.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使用专用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多年期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同时须提交英文版申请书)。 (九) 各项目依托单位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要求认真审核,严格遴选、推荐创新性强的优秀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和纸质的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1. 申请材料应通过依托单位统一申报,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 2.各项目依托单位在报送申请材料时,须出具单位公函和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 3.纸质申请材料可直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若是邮寄报送的申请材料,请提前以速递方式直接寄自然科学基金委集中接收工作组(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并在信封左下角标注“基金申请材料”。请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4.依托单位须在3月20日16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互联网报送电子申请书,报送方式可选择:(1)通过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MiniIRIS系统)上传;(2)通过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提交。 二、项目结题申报有关事项 2007年底应结题的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提交电子文件及一份纸质原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 依托单位须在2008年2月20日至2月29日(下午16时以前)期间,报送经本单位审核的结题报告的纸质和电子文件。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1.依托单位项目结题申报的材料应包括:单位公函、申报结题的项目清单、每个项目的《结题报告》、经单位签章的《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 2.电子文件须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确认,纸质文件经签字盖章后统一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集中接收工作组。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限项检索范围。 3.以邮寄方式报送结题材料的依托单位,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结题材料”字样(日期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结题材料不齐备和项目负责人个人寄送均不予接收。 4. 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结题报告的填报及有关注意事项请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页另行发布的通知,按通知中的具体要求办理。 三、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及管理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 (一) 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提交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及纸质材料原件一份。依托单位须于2008年1月15日前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确认电子文件,并将经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报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此外,报送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类型如下: 1.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今年需提交专用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2. 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的年度进展报告的填报及有关注意事项请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页另行发布的通知,按通知中的具体要求办理。 (二) 管理工作年度报告。依托单位应按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年度报告》,在4月15日前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提交电子文件(不再另行报送纸质文件)。 四、项目指南、资料下载及申请咨询等事项 (一)《2008年项目指南》于2007年12月上旬发行并在网上公布。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项目指南和工作动态,请及时上网查询。 (三)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可到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免费下载。 (四)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单位或个人,请与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或各地区联络网组长单位联系。 五、联系电话、网址、通讯地址 (一)集中接收工作组联系电话:010- 62326949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10-62317474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网址:http://www.nsfc.gov.cn/ (三)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sfc.gov.cn/ (四)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邮政编码:100085; 邮政信箱:北京市8610信箱 (五)自然科学基金委各部门联系电话:
特此通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