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24
 

2009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对于部属高校只能申请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为15万元。

一、项目定位

以基础研究、学术水平为主要条件,以项目升格为主要目标,以培养人才为主要因素,以学科特点为主要遴选标准。

对部属高校考核指标要求高,重点在于高层次培育,起引领作用。

二、限制条件

1)申请者必须为博士、副高以上;

2)院士、长江学者、杰青、跨世纪、新世纪、曙光学者不能申报,承担国家重点项目、部市重大项目者不能申报。

三、申报方式

申报以学院为单位(土木、理学院和附属医院以系和医院为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我校教师均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单位应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进行公开选拔推选1名候选人,请于626日前将名单交科技处312室,7月初学校将组织答辩最后确定申报人选。

正式通知详见科技处网站。

过时未交名单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科技处联系电话:65983652

 

科技处

200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