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24
 

各学院(系、所、附属医院):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了2009年度科研创新项目申报通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对部属院校只能申报重点项目,共约200项,项目资助额度为15万元/

二、项目申请人有关条件:

重点项目申请者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45岁以上正高级职称者只能申报重点项目;院士以及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教育部跨世纪人才、新世纪人才、国家重点项目、部市重大项目获得者不纳入申报范畴。

三、项目申报采取各高校择优限额申报的方式。重点项目中部属高校的申报数不超过40%。重点项目采取答辩评审方式进行遴选。

四、项目立项后先下达总经费的70%,30%为预留经费于项目结项后拨付。

五、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汇总表》,可从“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申请书一式五份,由学校签署审核意见后上报。电子文件发送至:chen_limin@mail.tongji.edu.cn。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六、本次项目申报工作截止日为2008717

七、我校以学院为单位(土木、理学院和附属医院以系和医院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进行公开选拔推选1名候选人,于626日前将名单交科技处312室,学校将于627在科技处319会议进行答辩,确定申报人选。

八、请答辩人员准备Powerpoint演示文本(8分钟),内容:个人简介和项目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和可行性分析;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工作成绩;预期的研究成果、考核指标及提供成果的形式。

 

科技处

2008.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