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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所、附属医院):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文科办),部属院校只能申报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额度为15万元/项。
一、对项目申请人及申报项目的要求
1.申请者须在编、在岗,而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2.院士以及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教育部跨世纪人才、新世纪人才、曙光跟踪、启明星跟踪、国家重点项目、部市重大项目获得者不纳入申报范畴;
3.因科研创新项目是培育性项目,故所申报的项目应为基础性研究项目,考核要求须发表论文和获得国家及省部及项目。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各高校择优限额申报的方式,并采取答辩评审方式进行遴选。
我校以学院为单位(土木、理学院和附属医院以系和医院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进行公开选拔推选1名候选人,于4月23日前将名单交科技处312室。学校将组织遴选答辩,最终确定申报人选。
201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