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1年度招收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21
 
关于上报2011年度招收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的通知
 
有关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专业委员会:
        2011年度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编制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工作质量,明确招生信息,做好宣传推广,按照《同济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校有关单位上报2011年度招收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博士生指导教师
    (一)基本原则
    1.博士生指导教师可在一级学科内招收博士生。
    2.博士生指导教师应在退休前完成在学研究生的指导工作,不再招收正常毕业时间超过该导师退休时间的研究生。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可列入2011年度招收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
    1. 两院院士;
    2. 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国家审批的博士生导师;
    3. 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校审批的博士生导师;
    4.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的聘任期内的兼职博士生导师。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和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再继续招生。特殊情况,严格控制、审批。对于申请过两次的,研究生院不再受理。审批表见附表一。
    (三)目前承担重大学科交叉课题(原则上是973、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的第一负责人)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本人申请跨一级学科招收博士生,应具有该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中近几年的科研业绩,经相关的学科专业委员会和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报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列入2011年招收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审批表见附表二。
    二、关于硕士生指导教师
    (一)基本原则
    1.指导教师可在一级学科内招收硕士生。
    2.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在退休前完成在学研究生的指导工作,不再招收正常毕业时间超过该导师退休时间的研究生。
    3.指导教师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关要求按研究生院当期规定执行。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指导教师可列入2011年度招收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
    1. 两院院士;
    2. 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国家审批的博士生导师;
    3. 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校审批的博士生导师;
    4. 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硕士生导师;
    5. 校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聘任期内的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和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再继续招收硕士生。
    (三)2011年度不办理跨一级学科招收硕士生事宜。
    三、有下列情况者暂不列入2011年度招收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1.近三年,指导教师指导的研究生(硕士、博士,下同)的学位论文累计2次被学校“双盲”抽检评议为异议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审后认定修改。
     2.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指导教师与指导的研究生联署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出现严重学术违规。
     3.指导教师在教学或指导研究生的过程中行为不当,受到投诉、举报、行政处分等,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为不适合指导研究生。
     4.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指导教师连续两年及以上不履行指导研究生职责。
     5.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指导教师近三年(2007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无研究课题或科研成果。
     6.未全程参加研究生院导师上岗培训班的新增列的指导教师。
 
请各单位将符合条件的准备在2011年招收博士生和硕士生的指导教师名单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需研究生院审批的表格材料请于7月31日前报送校学位办公室(瑞安楼516室)。
 
请需要学校研究生院审批的超龄硕导和博导在7月28日前和学院教务科陈燕老师联系。谢谢!
 
附表:
     1. 2011年度博士生指导教师继续招收博士生审批表
     2. 2011年度博士生指导教师跨一级学科招收博士生审批表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教育 招生导师 名单 通知
主  送: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0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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