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转自校外办网站)
发布时间:2010-09-09
关于申报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2010-9-7 8:36:24)


各单位:
     985二期“2008-2010”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我校联合资助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经费1:1配套资助方式)第三年开始选派,选派名额为20个;学校对于已经申报了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且未被录取的申请人优先推荐。另外同济大学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同时选拔,选派名额为20个。
一、选派期限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经费1:1配套资助方式) 派出时间为12个月;同济大学单位公派派出时间为6个月。
二、选派学科及对象
 1、按经费1:1配套资助方式选派20人, 在与下列985科技创新平台相关的学科中选派:
  (1) 985科技创新平台一类平台
      城市建设与防灾
           洁净能源地面交通工具
  (2) 985科技创新平台二类平台
           深海地学
           道路与交通工程
           嵌入式系统
           长江水环境
       (3) 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
          城市发展研究 
       (4) 985科技创新平台三类平台
          波与材料的微结构
          医用蛋白质研究
 2 、同济大学单位公派选派20人,受派对象为:
  (1)校优秀青年教师;
      (2) 优秀学科带头人的团队成员
  (3)各级人才培养项目入选者;
  (4)与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关的青年教师;
  (5)其他人员。  
三、选派人员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3) 申请人员身心健康。
        (4) 所有申请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65年9月1日后出生)。
四、外语条件
  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经费1:1配套资助方式) 的申请人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参加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详情见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www.neea.edu.cn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3)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5)有雅思、托福成绩。
        (6)参加了2010年教育部暑期英语高级培训班,并成绩合格。
        详情请登录:http://www.csc.edu.cn/chuguo/a5583592eb7a41019327492cf4840330.shtml申报同济大学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外语证明(外语证明参照国家公派要求)。
五、评审组织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主管领导负责的同济大学出国境留学人员选拔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处师资科和外事办公室出国(境)管理科。
六、选拔和录取
  2010年9月13日前,填写 «同济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交至各学院院办,由各个学院统一交到外事办公室出国(境)管理科。«同济大学国家公派出国人员申请表»中“单位推荐意见” 一栏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其中申请1:1配套资助的教师需要向外事办公室提供电子版“单位推荐意见”(500字以内),发送到邮箱:lishen3315@ tongji.edu.cn,“单位推荐意见”将作为网上填报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中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确定留学候选人员名单。
七、网上申报
        申请201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经费1:1配套资助方式)的教师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受理时间为2010年9月20日-9月30日登陆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申报请咨询:上海市教委 王维影老师 62523142,13331923870)并按照«关于准备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http://www.csc.edu.cn/chuguo/20ecff7f23b84e9abcf86a0d6d5ff245.shtml的要求准备一式两份书面材料。并于10月11日前将书面材料交至外事办公室出国境管理科 (综合楼703B)。
八、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的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分别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和《同济大学公派出国境人员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事宜。协议书明确规定接受资助者的有关权利和义务,包括不延长留学期限、按期回国及回国工作至少两年等规定内容。在外留学期间,留学人员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外事办公室 人事处
                               二○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