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期实验教学改革专项基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13

第六期实验教学改革专项基金申报工作已启动,希望各位实验教师积极申报,申报材料请于9月18日之前提交到邮箱:2005lili@gmail.com,逾期不候。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同济大学“实验教学改革专项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建设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实验教学建设和改革,切实推进“实验示范中心”建设,同济大学将继续推行“实验教学改革专项基金”项目申报,力争通过实验教学改革,创建和培育一批行之有效、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的实验教学成果。以项目建设推动课程建设,打造品牌,创出特色,带动我校本科实验教学水平跨上一个新台阶。
 
二、项目建设的主题内容
新颖实验设备研制和开发;
实验教学方法和手段;
科研设备用于教学的功能开发;
仪器设备的资源共享和综合利用;
实验教学网络资源和网络管理建设;
实验教材建设;
实验室管理模式和体制改革等;
实验室开放机制及实施的研究与实践。
 
三、项目审批原则
1、本专项基金项目仅限于本科实验教学的建设和改革;
2、优先资助实验课程教学建设和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优先资助新成果、新技术转化为本科教学内容以及大型仪器向本科生开放;优先资助教学效果好的原创性的奇思妙想;优先资助学科交叉之间的合作研究;
3、项目建设方案要有中、长期规划,分阶段建设,具有继承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希望通过逐年的成果积累,进一步推动课程建设,打造实验类精品课程;或进一步申报校级、省部级乃至国家级教学成果;
4、建设成果要有“实效”落实计划。研究要结合实践,建设成果要有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
5、优先考虑前期“实验教学改革专项基金”项目建设完成较好,评审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完成前期工作或完成质量较差的单位和个人将不予考虑新一轮的专项基金立项。
 
四、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讲师、工程师、实验师等)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每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3、有前期教改项目未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以负责人的身份申报今年的项目。
 
五、立项办法
1、项目经费投入视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每个建设项目一般为1万至2万。如有特别好的项目需重点支持,应当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出申请,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学校有关专家研究讨论决定;
2、项目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启动一年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进行中期工作汇报,写出工作小结。中期检查以后继续第二阶段的建设,项目完成后同样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进行验收结题,项目负责人提供结题总结报告以及项目成果的各种相关资料;
3、项目建设经费一次性发放,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有权暂停其经费卡的使用,检查通过后再开通经费卡的使用;
4、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的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说明其延期理由,主管院长(系主任)同意并签字,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一般延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6个月;
5、项目不能按时完成收回经费卡,以后5年内不得再申报。
 
六、成果要求
1、项目结题报告一份(含电子文稿);并提供相应的PPT演示电子文稿,用于结题汇报;
2、提交项目申报书中承诺的所有成果资料;
3、要求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完成期内在正式刊物上或全国性会议上发表一篇相关实验教学论文(或提交论文录用通知证明)。
注:以上任何一项“成果要求”未能完成,都将被视为项目未完成,不能结题。
 
 
同济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0年9月10日
 
 
附件:


相关附件:

1.同济大学实验教学改革立项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