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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0
 

同校办〔2012〕3号

关于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12年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一)的教学工作安排与3月31日(星期六)对换;4月3日(星期二)的教学工作安排与4月1日(星期日)对换;即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课、上班,4月5日起恢复正常。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节假日  安排  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2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