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6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2]9号)精神,依据上海市教委关于《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实施意见,现将我校青年骨干教师2012-2013年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的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其中145为必备条件,23必须满足一项)

1.本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

2.各学院重点培养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完成并获得优秀的青年教师。

4.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5.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为45岁。

二、申报材料

1、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附电子版,见附件1

2、填表说明:

a.各接收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以通过http://train.whu.edu.cn/jinxiu/chaxun.asp 查询。

b. 为提高录取率,建议访问学者申请人与拟接收学校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递交“推荐表”。

三、申报方法

1、申报人于2012330日前将填好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及电子版上交至学院党委,其中“本专业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推荐意见”栏须由所在梯队责任教授填写,并请系主任在“申请人所在学院/系推荐意见”栏签署意见;

2、学院根据队伍建设规划及申报人具体情况进行初步筛选,经筛选后,将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学校;

3、学校选拔后推荐1名申请人上报。

四、资助方式(个人,所在单位,培养单位)

    有关国内访问学者委托培养费、差旅费等费用遵照“国家资助、派出与接收学校补贴、个人承担”原则,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五、培养单位选择范围

请参见附件3.20122013年全国高等学校接收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讯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