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共8天。10月4日(星期四)的教学工作安排与9月29日(星期六)对调,即9月29日(星期六)上课、上班。 以上安排,各学院、各单位要通知到全体师生员工。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安排人员值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节假日 放假 安排 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2年9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