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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所)、各位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和学校安排,即日起启动我校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符合基本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可下载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并请导师签署详细推荐意见,于2012年12月11日前向所在院(系、所)提出申请。
填写申请审批表时请特别注意,不能对表格原有格式做任何更改。请填写相关信息和申请理由后,将申请审批表正反打印成1页(一式二份),并用黑色或蓝黑钢笔或水笔签名。
相关支撑材料(成果截止日为2012年12月11日,不考虑录用通知)要求采用A4大小的纸张复印(学术论文复印件应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论文首页,并请在目录页中用红色水笔或圆珠笔标出本人发表的文章),同时请附清单,并请将清单和相关支撑材料一起装订。申请审批表将来需要归档,请勿与其他材料装订在一起。
院(系、所)收到本单位研究生提出的申请材料【申请审批表(纸质及电子版)、支撑材料清单(纸质及电子版)、支撑材料(纸质版)】后,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单位实施细则讨论决定获奖初步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请院(系、所)在12月18日前将本单位评审实施细则、公示后无异议的获奖名单(汇总表)和学生申请材料等(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秘书处。
秘书处汇总各院(系、所)上报的材料后,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后的获奖名单,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获奖名单,将报教育部备案。
我校在评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时,只区分硕士生和博士生,而不区分年级。硕士研究生要求在学制内,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直博一年级(5年制的为一、二年级)和硕博连读一、二年级的研究生,均按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由于今年教育部启动此项工作时间较晚,请各院(系、所)和各位研究生务必配合。
最终获得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须在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补充录入信息,具体操作办法将另行通知。
注:提交到研工办(B楼223)的截止时间为12月11日上午9:00,并附上申请材料纸质及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