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自查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3
 

各实验室:

上海即将迎来“亚信峰会”。为了切实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任务的顺利进行,按照上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要求,在学校保卫处、安全生产办公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部分实验室进行的安全抽查中,发现了一些安全隐患,希望各学院(系)、各实验室高度重视,按以下要求在515日前,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方面的全面自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初步解决方案及时上报给校安全生产办公室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一、             对实验设备和装置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解决。

二、             加强实验室用电方面的管理,检查防触电保护措施是否完善。

三、       对在用的化学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各种试剂)和生物制剂彻底清查一次;严格控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化学危险物品数量并加以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放置。

四、       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行车、各种气瓶、空压机、储气罐等)按规定检查性能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及操作环境是否完善。

五、       对在用的放射源按规定存放在保险箱内;并进行严格管理。

六、             检查实验室的用电、用煤、用水、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要求确保落实每个实验室的安全责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对各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学院及实验室大力协助,确保校园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

实验室

201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