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增列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5

即日起,我院将开展2016年增列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认定工作。增列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的基本原则按照《201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及招生名额分配办法》(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1558日学位分委员会通过)执行。

申请人需向所属学科专业委员会提供《学科专业委员会审核增列博士/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名单汇总表(2016年)》上的所有信息字段,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015615日各学科专业委员会将递交初审汇总表至学院教务科,6月底的学位分委员会将最终审议全院拟增列研究生导师的招生资格。

各学科专业委员会信息收集联络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学科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建筑学:

    

65982420

354568885@qq.com

城乡规划学

   周翠琴

65982345

tjzhouzi@163.com

风景园林学:

    

65983044

tongjizhanglin@163.com

备注:申请人递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65日。

 

附件一:学科专业委员会初审增列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名单汇总表(2016年)

附件二:学科专业委员会初审增列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名单汇总表(2016年)

附件三:《201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及招生名额分配办法》

相关附件:

附件一:学科专业委员会初审增列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名单汇总表(2016年)附件二:学科专业委员会初审增列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名单汇总表(2016年)附件三:201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及招生名额分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