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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我院将开展2016年增列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认定工作。增列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的基本原则按照《201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及招生名额分配办法》(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15年5月8日学位分委员会通过)执行。
申请人需向所属学科专业委员会提供《学科专业委员会审核增列博士/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名单汇总表(2016年)》上的所有信息字段,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015年6月15日各学科专业委员会将递交初审汇总表至学院教务科,6月底的学位分委员会将最终审议全院拟增列研究生导师的招生资格。
各学科专业委员会信息收集联络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学科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
建筑学: |
许 娟 |
65982420 |
354568885@qq.com |
城乡规划学: |
周翠琴 |
65982345 |
tjzhouzi@163.com |
风景园林学: |
张 琳 |
65983044 |
tongjizhanglin@163.com |
备注:申请人递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5日。
附件一:学科专业委员会初审增列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名单汇总表(2016年)
附件二:学科专业委员会初审增列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名单汇总表(2016年)
附件三:《201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及招生名额分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