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5年岗位聘任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4
 

接学校通知,按照同济大学岗位聘任调整工作的统一部署,经2015-2016学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学校决定启动我校2015年岗位聘任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一)本次岗位聘任调整工作以《同济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聘任实施办法(试行)》(2015年修订版)为依据,严格把握标准,不降低要求。

(二)本次岗位聘任调整涉及的成果截止时间为201510

(三)本次岗位聘任时间为201512,根据有关规定,20161月起兑现工资。

(四)强化师德师风考核。本次岗位聘任调整工作中,将师德师风考核作为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加强岗位聘任工作的监督。本次岗位聘任调整工作中,由工会、纪委、信访等部门代表会同教师代表及基层工会代表组成“同济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监督调解小组”,负责岗位聘任的监督和调解工作。

(六)继续做好教职工到龄(国家规定)退休前的岗位聘任调整工作,对符合相关审定条件的教职工岗位进行调整。

(七)高峰高原学科所在学院、试点学院结合学科发展规划、校院两级管理与学校协商确定岗位聘任具体方案。

二、实施范围

按照先进行认定,再进行审定的工作步骤,分步推进专业技术类岗位聘任调整工作。因此,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此次先进行岗位认定申请。

本次岗位聘任调整工作实施范围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及全职的外籍教职工(双轨制人员按原签订的聘用合同执行,卫生技术系列人员岗位聘任办法另行制定)。

对照《同济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聘任实施办法(试行)》中各岗位系列的认定条件,对于符合晋升上一级岗位的人员,可按照以下聘任程序提交认定申请。

三、聘任程序

  122日前,申请人对照实施办法中的各岗位系列对应的认定条件填写对应的《申请表》(见附件),并按照所申请岗位级别填写对应的《审核情况表》(见附件),同时提供满足审核情况表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

  127日,各单位师德师风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进行考评,不合格者取消相应岗位的申请资格;

  127日至1214日,各单位将申请人的成果等材料报各职能部门审核;

  1214日,各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及岗位聘任委员会根据职能部门审核结果,确定是否推荐,应获得有关聘任组织全体应到成员的1/2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12月下旬,各教辅系列、思政系列、教学型、管理类、工勤技能类岗位的聘任组织参照各类各系列岗位聘任实施细则对申请人的岗位认定申请进行评议。

  12月下旬,校岗位聘任委员会审议,最终确定申请人的聘任岗位。

  12月下旬,各单位内部公示聘任结果,异议期7天。

  12月下旬,公布正式聘任结果,签订“聘任协议”(岗位责任书)。

  20161月,启动专业技术类岗位审定工作(时间节点另定)各项程序。

四、其他

1、《同济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聘任实施办法(试行)》(2015年修订版)已发教职工个人邮箱,同时也可至学院党委办公室查看。

2、申报各类岗位所需表格及相关通知可登录“学院网站”—“新闻中心网”—“学院通知栏中下载。

3、个人可登录人事处网站查询个人目前所属的岗位系列及等级(网址:http://hr.tongji.edu.cn/)。

4、若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学院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唐育虹、张志敏),电话:021-65982448,邮箱:caup2448@tongji.edu.cn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51124  

相关附件:

申请表审核情况表岗位系列设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