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各位教职员工:
2015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期限至2016年3月31日。
根据国家税收征管法,纳税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提醒相关老师及时办理自行申报工作。
从2016年1月1日起,税务局启用了"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2015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方式的优点是私密性好、申报方便。由同济大学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的申报数都已在办税平台上了,不用您再填写,如您有其他收入来源,则需要您对有关数据进行补充填写。
一、网上申报方式注意事项
您可以通过电脑登录上海税务网站(www.tax.sh.gov.cn)相关链接或直接输入域名(gr.tax.sh.gov.cn)、手机关注"上海税务"、"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或下载"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手机客户端,登录"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进行网上申报。使用电脑网上申报时,请使用IE8以上或Chrome等浏览器。
原"上海市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系统"注册用户自动变更为"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注册用户。如忘记密码可根据网页提示重置密码。
以前未通过"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系统"申报过的纳税人,可按照网页提示,通过纳税信息、上海市民信箱等方式进行新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即可登录"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等事务处理。使用纳税信息注册时请注意,请您使用2015年12月份的个人所得税额(金额可在财务处网页"财务查询系统>>我的收入查询>>个人工资查询和个人酬金查询"栏目下查询当月工资和酬金所得税合计数)。
"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 依据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已申报信息进行自动预填列,个人登陆后核对预填列信息,对需要修正的栏目进行更正,确认无误后发送申报。成功发送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网上申报受理回执单》,并回发给纳税人留存备查。如发现错误也可以撤回修改重新申报。
二、咨询方式
(一)杨浦区税务局:电话65700068*31031,地址:杨浦区黄兴路402号。
(二)财务结算中心:电话:65983748,地址:四平校区行政楼231室。
财务处
2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