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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学校通知,按照2015年专业技术类岗位聘任调整先进行认定,再进行审定的工作安排。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启动专业技术类岗位聘任调整(审定阶段)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审定阶段工作实施范围包括专业技术类岗位(教师系列、教学型、思政系列及教辅系列)在编在职教职工及全职外籍教职工。2015年全校岗位聘任调整认定阶段已聘任专业技术类岗位教职工不再纳入本次审定工作范围。
前阶段学校完成了2015年岗位聘任调整(认定阶段)的工作,目前启动的是审定阶段的工作。您可登陆人事处网站,查询自己的岗位等级(查询方式详见附件材料中关于《登陆人事处网站查询个人信息的说明》的文档),对照附件材料中的PDF文件(重点对照第22页开始的审定条件)。如果符合高一等级的审定条件,则可提交申请材料。不符合的老师,无需提交材料。
二、岗位额度
为了确保学校合理的岗位结构比例,审定阶段将对专业技术类二级、三级、五级、六级岗位实施额度控制。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
按照《同济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聘任实施办法(试行)》(2015年修订版)(同济人〔2015〕93号)规定的各级岗位聘任的审定条件(详见附件1),符合条件的个人提交申请材料(详见附件),包括:
1、《申请表》,注意:
(1)按照本人的岗位类型填写相应表格,表2仅限教学型教师填写。
(2)申请表中“岗位等级、现岗位聘任时间、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等信息,可登陆人事处网站“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后再填写,以保证信息准确。登陆方式详见附件2。
2、《审核情况表》(审定条件),注意:
(1)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取得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年限、各类成果等的统计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10月。
(2)表中中间的“满足情况”列,对于符合条件的请打√,并进行说明。
3、其他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材料递交截止至2016年7月13日(周三),申请材料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B225)。
(二)师德师风考核
各单位师德师风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进行考评,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合格者取消相应岗位的申请资格。
(三)单位推荐及公示
由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及岗位聘任委员会确定推荐人选。单位推荐结束后,须进行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7天。
(四)职能部门审核
学院党委将通过公示的推荐人选申请材料根据审核工作分工,分送各职能部门审核。
(五)岗位聘任委员会审议、公示及签订“聘任协议”
岗位聘任委员会秘书单位对各单位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对汇总。学校公示,异议期7天。学校与通过公示的拟聘人员签订“聘任协议”(岗位责任书)。
若有问题可联系学院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张志敏、唐育虹)
电话:65982448,邮箱:caup2448@tongji.edu.cn。
注意:附件材料在下方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委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