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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职工公派出国境审批程序
我校因公出国(境)审批流程网上办理已经上线。根据学校要求,为加强学校因公出国(境)教职工行前思想政治教育、归后总结工作,学院结合实际,就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1、院内审核
填写《学院教职工公派出国(境)行前教育及院内审批表》(以下简称《行前教育及审批表》)见附件1,进行院内部门审批(各系分管本科教学副系主任或行政负责人签字环节,申请人可将表格交至各系系办公室由系办秘书统一递交各系副系主任审批)。若担任班主任工作,则须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若出国超3个月,则须附院务会讨论通过的会议纪要。
2、行前教育
即日起凡未进行过行前教育的、或者出访超3个月的教职工,需进行《行前教育及审批表》中的行前教育,本人务必签字,已进行过行前教育的教师,再次出国无需进行此步骤,直接在□处打钩。
本人同党委指派的专人(建筑系:李振宇;规划系:彭震伟;景观系:刘颂;行政:王晓庆;高峰人员:高峰团队负责人)进行联系确定好面谈时间,携本表进行谈话并由谈话人签署意见。
3、出国公示
填写《出访前后公示模板》见附件2,将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党委邮箱(无需纸质版)caup2448@tongji.edu.cn,学院党委将进行公示,待公示5个工作日后,务必携带《行前教育及审批表》、学术发展部资助通过审批的表格(若申请了资助)、邀请函复印件至学院党委(B225)审核并盖章,同时领取公示结果。
(以上1、2、3可同步进行)
4、网上审批
(1)申请人自行进入同济大学OA系统,采用同济大学统一身份认证进入系统,网址:http://oa.tongji.edu.cn/
(2)点击上方“流程”—左方“新建流程”—“外事流程”中的“因公出访团组号申请”,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完成团组号申请,一般为1-2个工作日;
(3)获得团组号后,成员用各自工号登录OA,点击“外事流程”—“教职工因公出访”完成网上审批:
①申报编号处点击右键选“导入流程”;
②附件上传:邀请函、《行前教育及院内审批表》、公示结果、学术发展部资助通过审批的表格(若有)、因公出访请示报告(此报告仅处级以上中层干部需要)等出国境资料。
③选择流程下一节点处理人:“部门行政负责人”选择院长李振宇;“部门党委负责人”选择学院党委书记彭震伟。
(4)审批通过后,由学院院办OA秘书转给外事办及相关部门审核。
(5)出访教职工随时关注OA“教职工因公出访”查询流程进度,并按照审批意见办理。
(6)审批完成后,教职工根据相关短信通知前往服务大厅领取出国(境)任务批件或准假件,并至外事办护照签证办公室办理因公护照及签证等相关手续。
5、出访后
(1)回国2周内填写《同济大学回国人员情况汇报表》见附件3,将表格以姓名-出访国家-出访任务的格式命名(如:李*-德国-参加会议)将电子版本发送至:chujing@tongji.edu.cn ,纸质版材料原件交到学院党委办公室,出国3个月以上的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学院党委及外事办出入境管理科。
(2)学院将在公告栏内公示回国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出访后的公示结束后,本人至学院党委办公室领取《出访后公示情况说明》,与《同济大学回国人员情况汇报表》(3个月以上)和因公护照交至学校外事办出入境管理科,签署同意报销意见,凭该意见及“审批公文”复印件等材料,至学校财务处报销。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
1、填写《同济大学在职(学)人员因私出国出境申请表》、《因私准假证明》见附件4。
2、所在系分管教学的系主任在《申请表》的“院、系、所意见栏”签字并盖学院章。其中正副系主任、副院长等人员出国的《申请表》须院长签字。
3、各系办公室通过学校OA系统的“印鉴使用”提交报告,同时附上《申请表》扫描件。OA标题为“ÍÍ学院ÍÍ赴ÍÍ国家旅游(访友、探亲)”,审核部门选择“外事办公室”,部门审批负责人为学院分管外事副院长李翔宁审批。
4、OA审批结束,学校将短信通知本人领取“同济大学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为事先准备好的《因私准假证明》盖章。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后因公出国境审批程序
1、院内审核
填写《学院教职工公派出国(境)行前教育及院内审批表》(以下简称《行前教育及审批表》)见附件1,进行院内部门审批(教务科意见、所在系及部门意见不需要签字)。若出国超3个月,则须附院务会讨论通过的会议纪要。
2、行前教育
即日起凡未进行过行前教育的、或者出访超3个月的,需进行《行前教育及审批表》中的行前教育,本人务必签字,已进行过行前教育的,再次出国无需进行此步骤,直接在□处打钩。
本人同党委指派的专人(建筑学博士后流动站:李振宇;城乡规划学博士后流动站:彭震伟)进行联系确定好面谈时间,携本表进行谈话并由谈话人签署意见。
3、出国公示
填写《出访前后公示模板》见附件2,将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党委邮箱(无需纸质版)caup2448@tongji.edu.cn,学院党委将进行公示,待公示5个工作日后,务必携带《行前教育及审批表》、学术发展部资助通过审批的表格(若申请了资助)、邀请函复印件至学院党委(B225)备案并盖章,同时领取公示结果。
4、网上申报
因博士后无OA系统账号,故申报系统采用学生网上申报系统,具体如下:
(1)登录同济大学因公出访网上申报系统
(2)新建团组(同样适用一人单独出访),录入团组基本资料,再录入详细资料并提交;
(3)返回申请首页,点击打印,生成《公派出国(境)申请表》:“院、系、所行政意见:”由博士后导师及流动站站长签字并盖章,“院、系、所党委(总支)意见:”由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并盖章。
(以上1、2、3、4可同步进行)
5、OA请示
进同济大学OA系统http://oa.tongji.edu.cn/,用导师的账号登录,在“流程”-“新建流程”中选择“校内请示”写明请示内容,并上传附件:《行前教育及审批表》、公示结果、学术发展部资助通过审批的表格(若申请了资助)、邀请函,流程下一节点选择“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申请部门负责人选学院党委书记彭震伟。随时关注OA查询流程进度,并按照审批意见办理。
注:1、表格下载可至学院网—新闻中心板块,站内搜索“学院教职工(含博士后)因公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获取,或直接点击网址获取
2、凡寒暑假期间办理出国手续的教师,请按以上程序进行办理,其中须由学院党委签字盖章的环节,请将出国申请表统一交至学院办公室(B218室),待签字盖章后,值班人员将通知本人来领取,谢谢。
联系人:学院党委张志敏、丁愉(65982448,caup2448@tongji.edu.cn)
附件1:学院教职工公派出国(境)行前教育及院内审批表
附件2:出访前后公示模板
附件3:同济大学回国人员情况汇报表
附件4:同济大学在职(学)人员因私出国出境申请表、因私准假证明
附件1:教职工因公出国(境)行前教育及院内审批表附件2:教职工出访前后公示模板附件3:同济大学回国人员情况汇报表(长短期及台湾)附件4:同济大学在职(学)人员因私出国出境申请表、因私准假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