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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院奖”艺术大赛旨在奖励在艺术方面有所探索与成就的本科生、研究生。一年一度的艺术大赛,坚持“立德树人”宗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注重拓宽艺术视野,拓展创新思维,营造良好的艺术创作氛围,激发学生创作激情,提供一个展示与交流的平台。
此项赛事由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资助,由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组织,已成功举办十六届。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1921年8月3日黄昏,浙江嘉兴南湖的暑热逐渐散去。湖面上一艘中等大小的画舫内,气氛庄重肃穆。在“中国共产党万岁”的低声呼喊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7月23日创建以来,经历了内忧外患的重重考验,逐步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大党,带领中华民族走上复兴之路。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同时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十七届“学院奖”艺术大赛将以“从胜利走向胜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全面展开。
一、参赛主题
“从胜利走向胜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参赛对象
同济大学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同济大学党委宣传部
同济大学党委学研工部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委
承办单位: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生党总支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19级建筑二班团支部
四、参赛作品类别
A类:绘画、书法、篆刻;
B类:摄影;
C类:平面设计;
D类:陶艺雕塑、装置模型、剪纸;
E类:网络文化作品。
五、参赛办法
(一)敬请各位参赛者围绕“从胜利走向胜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主题创作参赛作品。
(二)敬请各位参赛者至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生网下载参赛表格,填妥后以A4稿纸打印,提交作品时随作品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
(三)参赛表(打印稿)及相应参赛作品提交时间:
作品统一提交时间为2021年05月10日(周一)至05月11号(周二)9:00—16:00,交至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B127。
(四)作品要求:
1、绘画、书法、篆刻类:绘画作品种类、表现方式不限,参赛者限交一幅作品,单幅作品尺寸不大于100×100cm;书法作品中,软笔书法不大于四尺,硬笔书法无尺寸要求;篆刻作品需要同时提交刻章与刻印,均须同时提交原作及电子版扫描件。(作品初审阶段不需装裱)
2、摄影类:作品需同时提交冲洗相片(七寸以上大小)及电子版,参赛者限交此类作品一组(一组摄影作品最多为四张)。参赛者限交此类作品一组。
3、平面设计类:作品尺寸统一为A2,200dpi,单面彩打,须提交电子版。参赛者限交此类作品一件。
4、陶艺雕塑/装置模型/剪纸类:陶艺雕塑作品长、宽、高尺寸不大于40cm×40cm×40cm,模型装置作品,长、宽、高尺寸不大于100cm×100cm×100cm,剪纸作品无尺寸要求。需交送原件及照片电子版,材质不限。参赛者限交此类作品一件。
5、网络文化作品类:网络文化作品包括视频、音频、其他作品三类作品。
视频包括微视频、微电影、动漫作品时长原则上在10分钟以内,格式为作品须为AVI、MOV、MP4格式原始作品,分辨率不小于1920px×1080px,适合互联网传播。要求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
音频作品包括音频诵读作品与校园歌曲。音频诵读作品可包含诗词、散文、小说、故事等多种类型;校园歌曲分原创与改编两大类,原创作品是指完全自主作词作曲或少量借鉴的音乐作品;改编作品是指在作品首发表演形式的基础上进行改编和创新的二度创作作品。报送音频作品统一采用MP3格式,时长不超过5分钟,须提交音频原文。
其他作品包括长图、H5页面、微信推文3个类别的网络创新作品。长图类提交图片文件,格式为JPEG,文件小于10MB。H5页面类提交作品网络链接。微信推文类提交网络链接及该作品所对应的二维码。
6、以上各类作品的电子版以文件夹的形式在提交时通过u盘拷贝给工作人员。文件夹命名为“作品类型(A/B/C/D/E)-参赛者姓名-作品名称”,文件夹内包含参赛报名表的电子版与对应的作品的电子版。绘画、书法类电子版请注意保证清晰度高、背景干净且无透视变形;其他各类电子版请注意保证清晰度高、画面明暗与色调效果良好,以便于艺术大赛后期作品集汇总与展览。
7、鼓励参赛者通过团队的形式参赛,同一团队不超过3人(网络文化作品不超过5人),同一位参赛者无论以个人或团队参赛,仅可报名参加两个类别的评选,每类最多提交一件作品。
六、奖励办法及奖项设置
此次大赛各类均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学院奖”奖学金艺术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将本着“分类评选,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选,评审组委会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奖项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1、学院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B219;
2、联系人:赵承志(021-65983413)、李俊良(17717067081)
同济大学党委宣传部
同济大学党委学研工部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委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19级建筑二班团支部
2021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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