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同济大学2026年“长安留德助学基金”评选工作现已启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同济大学“长安留德助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系资助品学兼优、有志圆赴德求学梦的学子的无息助学贷款公益基金,由胡金华、笑寒两位校友捐资设立。基金每年资助总额为人民币90万元,每人一次性可获得10万-30万元人民币的无息助学贷款,名额最终视当年学生申请及评审情况确定,主要用于学生留学德国的学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开支。贷款还款期限为5年,学生的还款将汇入校基金会专用账户,并注入本基金循环使用,以资助后续申请者,每人只能获取一次资助。
二、评选对象
用于支持同济大学赴德交流学习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医学院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学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品学兼优的助学成才服务对象;
2.学生有志于出国留学,已基本符合出国留德条件;申请人在德国学习时间须达到一学年以上,攻读德国高校学位优先考虑;申请人出国留学未获得其他大额资助(资助额超过5万元视为大额资助)。
四、名额与金额
基金每年资助总额为人民币90万元,每人一次性可获得10万-30万元人民币的无息助学贷款,名额最终视当年学生申请及评审情况确定,主要用于学生留学德国的学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开支,贷款还款期限为5年。
五、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同济大学“长安留德助学基金”无息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
2.学院对申请人的品行、家庭经济状况及留学资格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学生处汇总材料,组织评审会议进行综合评定,选拔拟受助的学生候选人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上报基金管理委员会确认最终名单;
3.资助名单确定后,由上海同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学生及其担保人签署无息助学贷款合同,并审核担保人资格证明;财务部门根据签署的合同,一次性将资助款拨付至学生账户。
六、还款
1.借款人必须于借款最终到期日前(自借款之日起五年内,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分批次或一次性清偿全部借款,本助学基金项下的贷款人为上海同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借款人的还款对象也为上海同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所有还款汇入基金会专用帐户,并注入本基金,用于资助后续申请者,每人只能获取一次资助;
2.基金秉持弘扬诚信、传递爱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为了使更多学生能获得本基金的资助,鼓励借款人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前还款;
3.借款人赴德留学完成其海外学业后,如需继续攻读更高学位,或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特殊原因,可以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展期的申请,获得管理委员会书面批准后,借款人与贷款人重新约定借款期限,原则上延长期限与攻读学位的学制相同,但至长不应超过3年;
4.超过借款最终到期日尚未归还借款且未办理展期手续者,视为违约(具体违约条款详见无息助学贷款合同),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五年以上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逾期利息。
七、材料提交
1.申请学生请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
(1)《同济大学“长安留德助学基金”无息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1,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2)《同济大学“长安留德助学基金”申请书》(见附2,一式两份,可打印,签名处手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情况介绍、对德国的了解、未来的人生规划、对本基金的了解、对本基金权利和义务的认识等);
(4)学生证复印件两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6)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相关证明两份(助学成才服务对象提供);
(7)德国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两份(如暂未收到,可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待收到后补交);
(8)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9)担保人与申请人社会关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两份或当地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申请学生请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申请学生汇总表(见附3)。
八、其他
学生申请材料先报学院学生工作相关负责老师审核(研究生请到B223找王老师,本科生请到B219找张老师),各位同学请于2026年4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统一交至学院B楼,电子汇总表发送至chenggui@tongji.edu.cn,邮件标题与汇总表标题均请命名为:姓名+同济大学2026年“长安留德助学基金”申请汇总。
如有疑问,请咨询:
本科生 021-65983413
研究生 021-65984276
附件:
1、同济大学“长安留德助学基金”无息助学贷款申请表
附1--同济大学“长安留德助学基金”无息助学贷款申请表.doc
2、同济大学“长安留德助学基金”申请书
3、同济大学“长安留德助学基金”申请学生汇总表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