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博】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同济大学学籍的正式注册的2026年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 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 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 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 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

  6. 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参照以上条件评选。

三、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

(1)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请于3月17日-3月22日登录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的“荣誉称号”模块下进行申请,完善相关基本信息,填写申请理由、所获荣誉等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等,所有内容均须实事求是准确填写。详见《附件三 2026年优秀毕业生评选线上申请流程指南》,填写完毕点击提交并确认。

(2)申请理由以第一人称撰写,汇报在校的学习、实践、表现、获奖等情况。《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由学院统一打印,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需学生本人签名,《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最终提交版由上海市优毕系统导出打印。

(3)如需修改填报材料,在截止时间及学院尚未进行审核前,可点击“我的申请—申请详情—撤回申请”进行更新完善,重新提交即可。

(4)在系统完成申请后,申请学生请于3月22日前填写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材料初评问卷(https://v.wjx.cn/vm/wSaDDMa.aspx# )并提交。


 (附问卷二维码)

(5)申请学生务必确保两项材料中填写内容一致,并严格遵照上述时间节点,一旦错过,系统无法申请,将不再具有优秀毕业生评选资格。

2.学院审核:

(1)学院将根据优秀毕业生申请条件、申请学生成绩、获奖情况等综合情况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原则上,根据毕业生在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次数由多至少进行初步审核。若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可提供导师关于突出表现的推荐意见书。

(2)学院统一组织通过初评的学生进行答辩选拔。学生答辩需准备好5页左右的PPT,陈述时间严格控制在3分钟以内。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未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3.学院公示:

(1)经学院评选后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将在申报系统及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自4月7日至4月9日止。

(2)通过评选学生需在4月9日17:00前到学院B223打印《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签字,《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可待后续上海市的市级优毕系统填写完成后再行导出提交。

(3)公示期后,学院将提交相关材料至校学生处复核。

4.校级审核:

学生处对学院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复核,确认无误后上报校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

5.校级公示:

经校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后,将拟推荐获评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市级优秀毕业生报上海市教委审核,校级优秀毕业生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注:(1)今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还将通过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官网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系统进行录入,具体要求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有关安排再行通知;(2)学生申请前应已完成应届毕业生就业年份确认,确保政治面貌等基本信息更新准确,以便上海市优毕系统读取应届毕业生信息即时准确。

四、其他事项

  1. 对在正常学制内完成学业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 关于评选条件中的“其他有突出表现者”的认定,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见《附件二 其他突出表现者说明》。

  3. 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如在2026年未能按期毕业,或存在与荣誉称号不相称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回收相应荣誉证书。

  4.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研工办王老师,联系电话021-65984276。



附件一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pdf

附件二 其他突出表现者说明.docx

附件三 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线上申请流程指南.doc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