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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要求,切实做好我校本科生毕业生就业服务保障工作,精准落实就业求职补贴政策,现就有关我校本科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相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我校202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本次就业求职补贴:
1. 经学校认定的助学成才服务对象;
2. 已落实就业单位,或正处于积极求职过程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就业补贴发放范围:
1. 已通过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并获得入学资格,且现阶段无就业求职意向的;
2. 已通过留学申请,获得中国境外及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且现阶段无就业求职意向的;
3. 已享受2025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的求职创业补贴的;
4. 其他现阶段无就业求职意向的情形。
二、补贴标准
本次就业求职补贴标准以后续正式通知为准。
三、审批发放流程
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助学成才服务对象自行申请,填写《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1),最迟请于2026年3月11日(周三)前发送至学院学工办邮箱chenggui@tongji.edu.cn,邮件请命名为“姓名+学号+本科生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申请”。
逾期提交者,将不再受理;
2. 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反馈的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补贴发放名单提交至财务处;
3. 财务处根据复核确认的名单,统一发放就业求职补贴。
未尽事宜,可联系学院学工办张老师,电话021-65983413
附件:
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