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关于2024—2025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7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及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现就2024-2025学年学院本科生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本科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审条件

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依据《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2025623日修正)、《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25630日修正)的通知进行评选,具体各奖项参见评定细则。评审办法及细则具体见学生手册及同济大学一网通办门户网站(奖学金模块-奖学金政策与公告栏)。

三、评审流程

(一)发布通知。全校范围内发布奖学金评审通知。同济大学一网通办门户网站(网址:https://all.tongji.edu.cn-奖学金模块-奖学金政策与公告栏发布。学院通过同济大学一网通办门户网站及学院本科生网同步发布评审通知。

(二)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需根据评选通知,由学生本人自主申请;其他奖项视全体本科生默认申请。

(三)学院评审及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学校奖学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本学院制定的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评审并公示。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实践、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经学院评审后报送学校,由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全校公示后上报各颁奖部门。

四、时间节点:

(一)第一批奖学金评审时间节点

第一批奖学金评审主要包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部分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等。
(1)
教务管理系统2024-2025学年平均绩点统一导出时间:2025918日;

(2)学院各专业排名前10%的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初审公示起止日:2025919-922日;

(3)学院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公示起止日:2025924-2024926日;

(4)学院拟推荐获奖学生网上录入:2025926日;

(5)学院网上审核上报学校预审:2025927日。

(二)第二批奖学金评审时间节点

其他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将于10月下旬或11初启动,具体名额及要求通知另发。

五、其他说明

(一)同一评奖学年内,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校外冠名奖学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相互不可兼得。其中,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学生个人如对奖学金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时间内向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提出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21-65983413 (郑老师)

工作邮箱:chenggui@tongji.edu.cn


附件:

关于修订《同济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pdf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 秘书处

2025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