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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整体要求和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奖励对象为学校在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原则上包括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二)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以下三种情况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休学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当年毕业的研究生;超出学制的研究生。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评审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同济学 [2025]23号)及《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建内 [2025]7号)。
三、评审流程
(一)发布通知。全校范围内发布奖学金评审通知。同济大学一网通办(网址:http://all.tongji.edu.cn)-办事大厅-服务主题-学工-奖学金模块。学院通过学院官方平台发布评审通知。
(二)开放申请。1.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同济大学一网通办-奖学金模块中,按照通知的时间段要求,开放2025年研究生奖学金奖项的申请。2. 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在学院信息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中,开放奖学金评审支撑材料上传的通道。
(三)学生申请。研究生网上申请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期间为学制内的研究生,按照相应的学历阶段,统一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超学制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届时未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学院将按照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具体要求,进行排序和调整。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者,学院也将根据评审情况以及各个具体奖项的要求,调整至各个具体的校级研究生奖项当中。系统默认所有研究生均接受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请在奖学金申请截止日之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写明不服从调剂的缘由,学院将遵照其意愿,不进行调剂。
(四)学院评审及上报。学院评审小组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学校奖学金评审的相关规定和本学院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评审并公示。公示后,学院依据评审情况,完成系统中的奖项审核及调整的工作。
(五)上报材料。通过初审的所有学生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需导师签字交至学院研工办刘老师处(B223办公室)。
四、研究生网上申请流程(请仔细阅读!)
(一)向学校申请
1.登录同济大学一网通办-办事大厅-服务主题-学工-奖学金,在“奖学金”模块下单击“奖学金申请”。
2.研究生请统一先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届时未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学院将按照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具体要求,进行排序和调整,请见以上评审流程-学生申请中的说明。
3.认真填写申请表。请首先核对页面显示的“基本信息”内容是否正确,如遇系统默认基本信息错误,请第一时间联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负责刘老师进行更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外语等级”为可编辑信息,请务必填写准确的信息。评奖评优、学生干部任职、论文情况、专利情况等信息请据实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单击“提交”按钮。提交后如发现需要修改,只要学院尚未进行网上审核且在可申请的时间段内,可以单击“我的申请”按钮“撤回申请”,修改完成后保存,再次提交即可。特别注意,所有申请以提交申请成功为准,切勿忘记提交!
5.提交申请后,单击“打印”按钮-“导出Word”文件并再次核对个人填写的信息(为保证字体及格式的准确,请导出Word后再打印纸质版)。请用黑色钢笔或水笔签名。
(二)向学院提交支撑材料
1.登录学院信息管理系统(oa-caup.tongji.edu.cn),在“奖学金”模块下单击“报名”按钮进行申请填报,具体操作见说明手册《附件8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奖学金申请操作说明2025》,支撑材料标注清晰,填写完成后,务必确认已提交,同时下载《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并签字。
五、评审支撑材料要求
1. 202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支撑材料起止时间段为:原则上从上一年度9月1日至申请年度8月31日,申请的各类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2. 除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申请之外,作为评审支撑材料使用的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当为同济大学。
3. 博士研究生新生申请国家奖学金者,原则上可使用入学前三年内的各类支撑材料,但不含之前获得国家奖学金曾经使用过的材料。
六、时间节点
1.电子材料: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在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1日,登陆同济大学一网通办-办事大厅-服务主题-学工-奖学金模块主动完成网上申请(统一申请国奖,评不上会自动调剂校奖),以及学院信息管理系统(oa-caup.tongji.edu.cn)完成奖学金模块支撑材料填报,学校及学院系统填报缺一不可。
2.纸质材料: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在2025年9月22日(周一)8:30-16:30,将(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推荐意见”由导师填写并签名同意参评(注:《同济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无需打印,也无需班主任推荐意见),(2)《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交至学院研工办刘老师处(B223办公室)。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流程的时间节点
1) 学院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及公示时间:2025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其中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 学校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公示时间为10月下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金发放时间按教育部最新要求执行。
4.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初评、调整、公示等安排另行通知。
七、特别说明
1.学生应主动关心、关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要求及安排,各类申请均需在申请截止日之前主动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2.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学院负责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刘老师进行咨询,021-65984276。
3.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如有异议,请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提出申诉,邮箱:shunliu@tongji.edu.cn。
4.在同一评奖年度内,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纳入统一评审范围内的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可兼得。
附件1(同济学〔2025〕23号)关于修订《同济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同济建内〔2025〕7号)关于修订《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3 研究生学位申请者发表论文要求及期刊会议目录-建筑学2024.pdf
附件4 研究生学位申请者发表论文要求及期刊会议目录-城乡规划2024.pdf
附件5 研究生学位申请者发表论文要求及期刊会议目录-风景园林2024.pdf
附件6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推荐会议目录2025.pdf
附件7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竞赛目录2025.pdf
附件8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奖学金申请操作说明202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