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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硕博】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甬协公益基金会助学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1-02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现开展甬协公益基金会助学金及“关爱特困生,寒冬送温暖”活动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甬协公益基金会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在籍在校的宁波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认定的助学成才服务对象。

二、评选要求

(一)往届受助学生

1.请各学院对往届受助学生(可于助学金系统内查看名单)进行考核;

2.受助学生如有退学、休学或受到违纪处分等情形,取消其资助资格。

(二)新生申请

1.申请对象为本学年入学的宁波籍2026级新生助学成才服务对象,学院推荐名额不限。

2.申请学生在校表现良好,刻苦学习,积极向上。

三、申请流程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推荐人选,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4.资助方审核并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四、材料提交

(一)往届受助学生(纸质版)

上一学年成绩单。

(二)新申请学生(纸质版)

1.《上海市甬协公益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应尽可能由学生原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街道(乡镇)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户口本(在册)的复印件及学生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其他家庭情况证明材料(如有)。

(三)汇总材料(电子版)

1.《2026-2027学年甬协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

2.纸质材料的扫描件,PDF文件以“姓名+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命名。

关爱特困生寒冬送温暖

一、资助对象

1.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如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

2.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

3.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突发性灾祸;

4.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下降;

5.其他无经济来源、难以维持正常学习的情形。

浙江籍且有以上情况的本科生助学成才服务对象、研究生助学成才服务对象,均可提出申请。

二、申请流程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推荐人选,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4.资助方审核并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三、材料提交

1.《“关爱特困生,寒冬送温暖”活动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学院公章提交后统一加盖);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

3.《2026—2027学年甬协送温暖活动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4.其他家庭情况证明材料(如有,提交纸质版)。

学院材料提交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26年11月5日(周四)17:00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学院B223助管台;电子材料本科生发送至25666585@tongji.edu.cn,研究生发送至26666543@tongji.edu.cn。

本科生联系人:张老师  65983413;研究生联系人:王老师  65984276。

附件:

助学金附件:

附件1:甬协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xlsx

附件2:2026-2027学年甬协助学金汇总表.xlsx

送温暖附件:

附件1:寒冬送温暖活动申请表.xlsx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3:2026-2027学年甬协送温暖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