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现开展甬协公益基金会助学金及“关爱特困生,寒冬送温暖”活动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甬协公益基金会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在籍在校的宁波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认定的助学成才服务对象。
二、评选要求
(一)往届受助学生
1.请各学院对往届受助学生(可于助学金系统内查看名单)进行考核;
2.受助学生如有退学、休学或受到违纪处分等情形,取消其资助资格。
(二)新生申请
1.申请对象为本学年入学的宁波籍2026级新生助学成才服务对象,学院推荐名额不限。
2.申请学生在校表现良好,刻苦学习,积极向上。
三、申请流程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推荐人选,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4.资助方审核并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四、材料提交
(一)往届受助学生(纸质版)
上一学年成绩单。
(二)新申请学生(纸质版)
1.《上海市甬协公益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应尽可能由学生原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街道(乡镇)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户口本(在册)的复印件及学生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其他家庭情况证明材料(如有)。
(三)汇总材料(电子版)
1.《2026-2027学年甬协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
2.纸质材料的扫描件,PDF文件以“姓名+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命名。
关爱特困生寒冬送温暖
一、资助对象
1.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如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
2.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
3.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突发性灾祸;
4.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下降;
5.其他无经济来源、难以维持正常学习的情形。
浙江籍且有以上情况的本科生助学成才服务对象、研究生助学成才服务对象,均可提出申请。
二、申请流程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推荐人选,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4.资助方审核并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三、材料提交
1.《“关爱特困生,寒冬送温暖”活动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学院公章提交后统一加盖);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
3.《2026—2027学年甬协送温暖活动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4.其他家庭情况证明材料(如有,提交纸质版)。
学院材料提交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26年11月5日(周四)17:00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学院B223助管台;电子材料本科生发送至25666585@tongji.edu.cn,研究生发送至26666543@tongji.edu.cn。
本科生联系人:张老师 65983413;研究生联系人:王老师 65984276。
附件:
助学金附件:
送温暖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