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职工公派出国(境)审批程序
根据学校最新规定,就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程序说明如下,请各位老师按程序严格执行:
1、系统申请(公示)
出访前公示将根据填写信息自动生成并在系统内进行公示,公示满5个工作日后下载公示情况说明至学院党办盖章,再上传至系统,进入审批环节。
(1)申请人登录学校一网通办平台搜索查询“出国(境)一件事”,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s://chujing.tongji.edu.cn/
(2)进入教师因公出国(境)主页,确认“当前角色”是教职工;
(3)点击“登记新的申请”,根据需要选择相应入口进行如下操作:
①添加团组成员,如团组成员仅有1人,系统默认其为团长,如多人,根据操作提示设置团长;
②填报出访任务;
③填报出访日期、出访地及邀请方信息,如下拉选项中未查到对应城市,可直接手输;
④填报对应的行程安排;
⑤填报费用来源,同一类项可以选择多个;
⑥填报个人信息;
⑦填报工作信息,“部门行政负责人”选择院长王兰;“部门党委负责人”选择学院党委书记王桢栋。
⑧进入“最近出访记录界面”,直接点击“保存并下一步”即可;
⑨上传材料,点击“+”上传相应的附件,附件须包含:邀请函、学术发展部资助通过审批的表格(若有);
⑩提交成功后,返回首页,点击标题查看事项办理进度。
注:因《出访前公示情况说明》中涉及行前教育谈话日期和承诺书提交日期,为避免影响审批进度,请在确定出访后及时联系学院党办明确须办事宜。
2、行前教育
(1)行前安全防范教育
凡因公出国(境)的教职工均需要进行行前安全防范教育,请至学院党办签署《承诺书》。
(2)行前教育谈话
凡未进行过行前教育、出访超3个月(含)、去往特定国家(地区)或其他规定的情况的教职工均需进行《学院教职工公派出国(境)行前审批表》(见附件1)中的行前教育,本人务必签字;除上述情况外,已进行过行前教育的教师,再次出国(境)无需行前教育,直接在“□”处打钩。
如需进行谈话,本人同学院党委指派的专人进行联系确定面谈时间,携本表进行谈话并由谈话人签署意见,具体谈话分如下:
建筑系:王桢栋;城市规划系:王兰;景观学系:王敏; 行政队伍:李疏贝;专职科研(高峰、一流、博士后等):袁烽
3、院内审核
在系统公示期内,携带完成的《学院教职工公派出国(境)行前审批表》、学术发展部资助通过审批的表格(若申请了资助)至学院B225审核并盖章。若担任班主任工作,则须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若出访超3个月(含)则须附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会议纪要。
4、因公出国(境)特别提示
持因公护照赴免签国家执行公务,为便于边境检查、保障公务顺利进行,须提前获取市外办出具的出境证明。故以上出访类别教职工在领取批件后,务必向学校护照签证办公室提出办理出境证明的申请。
5、归后手续
(1)回国2周内填写《同济大学出国(境)人员情况汇报表》见附件2,将电子版以姓名-出访国家-出访任务的格式命名(如:李*-德国-参加会议)发送至chujing@tongji.edu.cn,纸质版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同时领取填写《同济大学出国(境)人员回访记录表》(该表可当场完成),出访所持证件(公务护照或通行证)交至服务大厅外办窗口。
注:出访超3个月(含)的需准备纸质版附件2原件一式两份,分别交到学院党委办公室和校外事办出入境管理科(衷和楼703B)
(2)若有报销事宜,出访人员前往财务处报销。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
一、因私出国(境)院内报备流程如下:
1.行前安全提醒
申请人自行联系学院党委指派的联络人告知出访计划,由联络人进行行前安全提醒。
具体联络分工如下:
建筑系:王一; 城市规划系:卓健; 景观学系:章明; 行政队伍:叶青; 专职科研和博士后等:石邢
2.申请人登录学校一网通办平台搜索查询“出国(境)一件事”,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s://chujing.tongji.edu.cn/填报系统,学院党委书记王桢栋负责审批。
注:如申请印鉴使用,提交系统时已无须上传附件。请密切关注审批进度,具体以审批要求为准。
院内联系人:学院党委范琨琨、吕璐璐、肖夏璐(65982448,caup2448@tongji.edu.cn)
综合服务大厅外事办公室外事服务:https://deanoffi.tongji.edu.cn/11421/list.htm
1. 因公出国(境)批件办理 65983315 65981245
2. 因公出访回校报到手续办理 65981245
3. 因公出国护照签证、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签注办理 65985322 65981538